联合医院女医生涉挪用病人仪器费案 官指有疑点 裁罪名不成立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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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医院一女顾问医生蔡自怡,被指向病人假称他须购下一枝3200元的手术仪器,并挪用该笔金钱,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一项盗窃罪,案件今(3)在观塘法院裁决。裁判官朱仲强指供应商未有恰当保存仪器纪录,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裁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女被告蔡自怡(左)及代表她的资深大律师清洪(右)。(冯家淇摄)

被告蔡自怡,44岁,案发时为医管局辖下基督教联合医院的副顾问医生,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盗窃罪。

供应商未有保存仪器记录

裁判官朱仲强裁决时指,科力企业有限公司是自2013年起供应仪器Cryoshape的供应商,据证人卢燕钰表示,公司未有恰当保存冷冻治疗针纪录,故认为盘点时出现问题,不排除被告当日有致电给有关推销员。他又指控方未能合理证明被告偷取病人金钱,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因此裁被告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仪器价值3200元

案情指,被告在2016年2月11日担任公职期间,无合理辩解或理据,故意及蓄意地向一名病人作虚假陈述,指病人须向一间公司支付3200元,以购买她为该病人进行外科手术时所需的一支仪器Cryoshape,并向该病人讹称,她可安排该仪器交到联合医院,及代将该笔3200元现金转交公司职员,从而挪用这笔款项。另外,她被指偷取该病人的3200元。

案件编号:KTCC9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