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街市摊档租金低于市价 贩商联盟:配套差 应收70年代租金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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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昨天发表两项主动调查报告,发现食环署对街市摊档的租务管理及规管存在不足,调查指,有76%的摊档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另由于不同的“承租机制”和“冻租措施”,令摊档租金差异可逾70至90倍,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全港公共街市贩商大联盟主席黄齐伟指,前流动小贩户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历史背景,现不应取消恩恤安排,不过,他相信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经营环境,贩商不介意加租,形容现时街市的硬件配套如同70、80年代的质素,“其实应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应收市值﹗”

申诉专员公署昨天发表两项主动调查报告,发现食环署对街市摊档的租务管理及规管存在不足。 (申诉专员公署图片)

食环署辖下街市的摊档现时有3种途径可供租用,分别是公开竞投、围内竞投、交回流动小贩牌照。其中,以“交回流动小贩牌照”而租用的摊档,其底价一般定于市场租金50%,小型摊档的月租约120元,称为“特惠租金”。相关摊档出租予向政府交回牌照的前流动小贩户。

全港公共街市贩商大联盟主席黄齐伟指,前流动小贩户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历史背景,若租金非特惠,当年小贩不会交回小贩牌。被问到会否担心报告影响特惠租金日后被取消,甚至加租,黄齐伟认为恩恤安排不应取消,“是贩商的尊严,以及合约精神的问题。”他又表示,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经营环境,贩商不介意加租,“现在租金与市值差距大,是因硬件配套都做不好,又无冷气,好多街市是70、80年代的配套,其实应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应收市值﹗”

公署人员于2014年繁忙时间巡查街市,发现多个摊档未有营业。(申诉专员公署图片)

食环署管工职系工会秘书刘伟德就表示,现时部分档主以公开竞投形式租用摊档,或有人认为该摊档价值高而不介意以贵租租用,署方难以控制其叫价,“差估署先厘定市场租金,再公开叫价,所以有机会最高与最低租金差距大,控制不到。”

而身兼立法会研究公众街市事宜小组委员会主席的立法会议员柯创盛称,食环署应全面检讨租金厘定机制,咨询不同持分者意见。被问到食环署曾提出调整租金方案,但在立法会遇阻力,如柯创盛所属的民建联都未有支持方案,柯创盛称当时不同党派均有不同声音,他认为署方必须先进行广泛的沟通及咨询,“若欠缺咨询,加租对贩商是否顶得顺,接受到﹖”

彩虹道街市大多舖位都已被贴上食环署的警告信,早已拉闸及停止营业。(李家伟摄)

柯创盛指出,现时约有4成摊档属于以“交回流动小贩牌照”而租用,他觉得摊档租金差距大,会令市民觉得有违公共竞争原则,“历史原因需考虑,当时鼓励小贩交回牌照,上街市经营,帮到政府解决市容问题,但已过多年,政府需小心处理。”他并批评不少街市摊档空置问题严重,“市民指彩虹道街市、同益街市十室九空,街市是用纳税人钱,署方管理层是佛系﹖一直无实际回应,对于怎样改善,或是重建街市等问题,均是支吾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