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街市摊档租金低于市价 贩商联盟:配套差 应收70年代租金
撰文: 郑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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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公署昨天发表两项主动调查报告,发现食环署对街市摊档的租务管理及规管存在不足,调查指,有76%的摊档租金低于市场租金水平,另由于不同的“承租机制”和“冻租措施”,令摊档租金差异可逾70至90倍,造成不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全港公共街市贩商大联盟主席黄齐伟指,前流动小贩户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历史背景,现不应取消恩恤安排,不过,他相信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经营环境,贩商不介意加租,形容现时街市的硬件配套如同70、80年代的质素,“其实应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应收市值﹗”
食环署辖下街市的摊档现时有3种途径可供租用,分别是公开竞投、围内竞投、交回流动小贩牌照。其中,以“交回流动小贩牌照”而租用的摊档,其底价一般定于市场租金50%,小型摊档的月租约120元,称为“特惠租金”。相关摊档出租予向政府交回牌照的前流动小贩户。
全港公共街市贩商大联盟主席黄齐伟指,前流动小贩户能享有特惠租金,有其历史背景,若租金非特惠,当年小贩不会交回小贩牌。被问到会否担心报告影响特惠租金日后被取消,甚至加租,黄齐伟认为恩恤安排不应取消,“是贩商的尊严,以及合约精神的问题。”他又表示,若政府能改善街市的经营环境,贩商不介意加租,“现在租金与市值差距大,是因硬件配套都做不好,又无冷气,好多街市是70、80年代的配套,其实应收70、80年代的租金,不应收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