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未能致电蔡耀昌 在囚人士求覆核囚犯通讯权 案件开审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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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功争取在囚人士有选举投票权的“政改英雄”蔡全新,声称在囚期间,惩教署职员两度不让他致电社区组织协会干事蔡耀昌,蔡认为有关做法违反《基本法》所保障的通讯自由,因而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28日)于高院审理。
指英欧国家在囚人士通讯享较大自由
申请人蔡全新,答辩人为惩教署及赤柱监狱首长。
申请人的代表在庭上称,虽然同意在囚人士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认为在囚人士在通讯上应享更多自由,做法可参考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如允许在囚人士打电话予署方预先审批的人士。
署方有容许在囚人士打电话
申请人又指,《监狱条例》订明,在囚人士可写信和发信给任何人,未有订明可对外打电话,然而署方的工作守则,却允许在囚人士在安排保释事宜上,或亲人受天灾影响时,可获酌情打电话联络本地或海外亲友。申请人认为此工作守则已显示,署方会越权容许在囚人士打电话。
辩方指在囚人士须受限制
法官即问,如最后裁定处方越权,可能会导致相关守则被整条被废除,申请人称,若有这样的结果也惟有无奈接受。
答辩人律师则回应指,在囚人士受限制是有其需要的,不能随心所欲。答辩人下午将继续陈词。
案件编号:HCAL 18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