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是否工程认可人士存灰色地带 关键在于委托安排
撰文: 冯普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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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塌天花事件,被指是执行及核准绿化工程认可人士的陈佐坚,今早再发声明否认自己获委任为工程认可人士,但承认曾向负责工程威华建筑工程公司提供书面意见。有测量师表示,陈佐坚是否是项工程的认可人士,取决于城大或承建商,是否的确在合约上列明,已委托陈佐坚担任负责整个工程监督的认可人士。
香港测量师学会会长刘振江指,在今次事件中,要先弄清楚整项工程的委任安排,包括陈佐坚到底是由城大抑或威华委托,以及其服务内容,才能定到底在工程项目中,是否有一名认可人士监察整个工程。刘振江指,现时要待更多文件或合约等相关资料披露后,才能了解清楚陈佐坚在事件上的身分及责任。但他承认,倘若事实如陈佐坚第二份声明指,自己只曾提意见而非监督项目的认可人士,其本人并不需要为事件负责。
而学会前会长何巨业亦认为,陈佐坚拥有认可人士资格,即使就工程提供专业意见,亦不一定是以法律框架中,以认可人士身分监督工程,所以未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何巨业亦指出,有关工程是否需要委任认可人士,基于工程是否需要入则审批,例如进行小型工程毋须获审批,业主或承建商则毋须委任认可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