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塌天花】城大:文件显示工程认可人士为陈佐坚

撰文: 何敬淘
出版:更新:

城大运动中心发生惊人“塌天花”事件,城大今日(22日)再就此发新闻稿,引述负责运动中心绿化工程的威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月分别呈交城大的文件,显示相关工程的认可人士为Chan Jor Kin Kenneth(陈佐坚),反驳陈佐坚昨晚(21日)否认是工程认可人士的声明。城大又表示,将进一步移除校内相类似钢架结构天台上的植被,以释除疑虑。

城大再发新闻稿,引述承建商提交的文件内容指,运动中心绿化工程的认可人士是陈佐坚。(资料图片)

测量师陈佐坚昨晚(5月21日)曾发表声明,否认执行及核准城大运动中心的天台绿化工程,又称自己并非该工程的认可人士,声言保留对此事的一切法律权益。不过,城大最新的新闻稿反驳陈佐坚说法,校方表示,从承建商威华递交的两份文件中,清楚显示城大运动中心的绿化工程,认可人士为Chan Jor Kin Kenneth(陈佐坚)。《香港01》记者就此致电陈佐坚求证,截稿前未获回复。

五项天台绿化工程有入则
除了“塌天花”的运动中心,城大有其他建筑物有天台绿化,城大称校方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法规,近年落成的大楼包括位于学术楼(二)、学术楼(三)、创意媒体中心及学生宿舍Hall 10及11天台的绿化工程,已包括在有关大楼的建筑规划中,并已向屋宇署入则。
不过,其余有天台绿化工程的校内建筑物包括涉事的运动中心、学术楼(一)、康乐楼及郑翼之楼,城大仅表示,已经由承建商及其委托的认可人士评估,又引述认可人士的相关评估文件称:“项目不纳入《建筑物条例》中的建筑工程”(the installation of the System is not classified as Building Works as defined in Section 2 of CAP 123 Buildings Ordinance)。

四大楼天台绿化无入则 城大:不纳入“建筑工程”
《香港01》追问城大公关,新闻稿说法是否意指该4楝建筑物的天台绿化工程,经评估后为无须向屋宇署入则,校方称没有进一步补充。对此,土力工程处前处长陈健硕认为,类似的天台绿化工程需否入则属灰色地带,他解释,《建筑物条例》只对“建筑工程”有规管,但条例并无明文指出,天台绿化工程是否属于“建筑工程”。有关“建筑工程”定义的相关条文见下:

建筑工程 (building works) 包括任何种类的建筑物建造工程、地盘平整工程、附表所列地区内的土地勘测、基础工程、修葺、拆卸、改动、加建,以及各类建筑作业,此外,亦包括排水工程。
《建筑物条例》

此外,城大已聘请认可人士和结构工程师,将对校内建筑物再次进行安全核查。而就事件成立的调查委员会的首次会议将于周一(明天,5月23日)上午9时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