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斥责食环署乏监管纵容外判商 老弱清洁工友饱受剥削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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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名观塘及牛头角区垃圾站外判清洁工不满食环署管理苛刻,上周集体罢工6小时,两大清洁工会及食环署职工会今(14日)表示,工潮虽已平息,但背后外判制度不公及工人待遇仍未解决,包括在价低者得效应下,工友仅领最低工资、前线装备不足,被迫自费购买等,工会批评署方疏忽监管,纵容外判商食水深,变相刻薄工人,要求署方尽快与工会跟进会面,以督责外判商。

两大清洁工会及食环署职工会今日召开记者会,斥食环署清洁外判制度不公及工人待遇仍未解决,促请署方与工会跟进会面。(陈淑霞摄)

清洁工人职工会梁芷茵指,政府外判合约投标金额虽随最低工资金额提升,工会翻查2017年清洁外判合约,发现各区投标额均较上一份合约增加近1成至近两成半不等,但工人实质未有受惠,仅领取法定最低水平;另根据外判合约条款内容,承判商需提供合适制服,惟不少前线工友需自费购买黑鞋、水鞋、雨衣及手套等,另强制工友穿上的反光衣材质焗热,令工友处境困难。她又指,现时工友缺乏有效投诉渠道,投诉无门,结果敢怒不敢言,“食环署会要求作证,咁咪即系打烂饭碗。”

她又引述工友反映指,虽然工潮后,早前不准饮水等苛政已有改善,但归根究底,仍需解决监管,始能彻底根治。

清洁服务业职工会组织干事杜振豪指,清洁工属体力劳动工作,惟外判合约中没列明需给予小休时间,不少工作6小时的夜更同事,更变相被剥夺膳食时间,他认为情况不可接受及不人道,“依家愈嚟愈热,烈日当空下有咩理由唔畀饮水,不如食环署高官落区示范吓。”他又指,外判制没严格人手编制,令工友工作量无保障。

工会斥政府“养肥”外判商

食环署职工权益工会副主席李美笑则表示,外判合约制价低者得,外判清洁工受累,“又热又辛苦,最终只系得返无议价力嘅工友肯做”,同时负责监督外判商食环署管工则成众矢之的,港府迟迟未堵塞漏洞,结果最终得益者是外判商,“养肥晒佢哋,见住好多间小公司,依家都变成上市公司。”

政府外判合约改革料于今年第4季出台,工会要求加入生活工资作为投标计分指标,予工人直接受惠,并规定外判商改善工衣安全及设备等。

食环署:若承办商未提供足够装备 或发失责通知书

食环署回复查询指,一向关注承办商工作表现,会定期派员巡查和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合约规定,会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包括向承办商发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失责通知书并扣减服务月费。署方指,会继续密切监察各承办商的服务表现,确保其遵守服务合约规定。

署方续指,一向关注清洁员工的工作安全,并规定承办商须确保其清洁员工在提供街道清洁服务时,遵守职业安全措施,穿着整洁制服,以保障员工在道路上工作时的安全。署方指,现已在标书内订明承办商需要在合约生效后的两星期内,提交一份制服及个人防护衣物发放计划清单,包括每个工作岗位的装备发放数量及更换时限,以供署方批准。

另外,为确保承办商会按批准的清单内容,发配足够的制服和个人防护衣物给工人,标书亦订明承办商要备存每名员工的发放记录供政府代表随时检查。署方的街道洁净服务合约中,有明文规定承办商必须向员工提供足够的制服和装备,而承办商工人可按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在执勤时穿着或佩戴,若承办商未有向员工提供足够制服或装备,署方可向承办商发出失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