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一脑】黄锦星满意回收情况 称征费有助改善现有环境
撰文: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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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昨(1日)实施,供应商出售俗称“四电一脑”的产品,须向环保署支付15至165元循环再造费。市民购买“四电一脑”时,电器舖亦安排免费除旧服务。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2日)视察店舖后,认为店员知悉处理旧电器的新规定,且相信收费规定推行后,有助改善胡乱弃置电器的情况,以改善环境。他指,当局会密切留意实施后情况,及加强宣传教育。他又表示,新法规在部分情况方便市民,“(有市民)住得远,以前收买佬会不来,现在可以致电回收热线2676 8888上门拿走,作拆解并善用。”
“四电一脑”包括冷气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包括桌上、手提和平板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供应商须向环保署申请作“登记供应商”,对分发和使用受管制电器缴付循环再造征费,当中电视机及雪柜每件165元;洗衣机及冷气机每件125元;显示器每件45元;电脑、打印机和扫描器则每件15元。新规例于8月1日正式实行。
黄锦星在视察各店舖落实情况后,表示店员知道处理旧电器的新规定,认为征费政策有助改善现有环境问题,包括胡乱弃置旧电器,及送至处理地区出现污染情况,令旧电器得到适当处理。
对于俗称“T+3”,即商家会为顾客提供免费除旧服务,回收商最快在消费者购买货品后3日,上门搬走旧电器,黄锦星表示视乎情况而定,回收商可以100%做到要求,“由昨日到今日,都未有见到问题。”他续指,尽管有市民搁置购买新电器,待新规定落实后才购买,仍有足够人手处理除旧电器。
他又表示,新法规在部分情况方便市民,“(有市民)住得远,以前收买佬会不来,现在可以致电回收热线2676 8888上门拿走,作拆解并善用。”他指,有外国环保局得知本港新法规后,认为做法先进,他亦强调,当局会留意实施后情况,及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