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一脑】大混乱一如所料 环保署比上庄大学生更业余?
“四电一脑”计划在昨天(1日)正式生效,政府会向冷气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的制造商征收循环再造费,一如所料,制造商将之转嫁予零售商,而零售商又将之转嫁予消费者。但更大的问题是,此计划同时将前述八类电器纳入《废物处置条例》监管(今年底生效),处理者必须取得牌照,结果令“收买佬”拒收这些电器;若消费者不愿多付钱予零售商购买“立即无缝交接”服务,便要将旧电器暂存家中,等待指定回收商上门回收。可以想见,一般人都会选择将电器随意弃置,变相不利环保。其实这些问题,社会早已预料及提出,最终亦不幸应验,我们不禁要问,为何环保署会犯上如此业余级的错误?
归纳“四电一脑”计划的四大问题,包括︰
一、“无缝交接”想法离地︰销售商须免费安排法定回收商为消费者移除旧电器,买卖双方可将“新货到运”与“提走旧货”安排在同一天,但实际情景中,市民坏了冷气机、雪柜、洗衣机,当然想尽快取得新货,未必会等待回收商安排的日子(见第三点);
二、消费者遭双重征费︰参考大型零售商的做法,若消费者想尽早“无缝交接”新旧电器,可支付100至300元的费用予零售商,但电器的价钱本已上调,无异于双重征费;
三、收集商供不应求︰现时只有三间持牌回收商可处理旧电器,当中又只有欧绿保提供上门收集服务,不能应付需求(有传媒指,欧绿保的最快上门日期已排至9月底),消费者可能索性直接弃置电器;
四、浪费现行回收网络的力量︰有未获牌照的小型回收商表示,为免误堕法网,所以拒收旧冷气与旧电视,结果加重了持牌回收商的压力,他们是否应付得来,着实存疑(见第三点)。
其实上述四点,不论是“01观点”,以至社会各界,均早已预言;平情而论,这些都不是深奥的道理,但为何专责处理此事的环保署(及其之上的环境局),竟未能及早预料?又为何在各界连番“提点”后,也没有想出修正的办法?
无可否认,“四电一脑”计划的理念就是生产者责任制,纵使相关成本最终转嫁至消费者,但在环保“大义”面前,也很难说这不是“必要的负担”。问题是,当局在没有全面配套的情况下就推出政策,结果就是好心做坏事,除了扰民,也令一般市民对“环保”更见反感,对有意推动环保的当局来说,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昨天,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直言,“在法例实施初期,市民和业界都需要时间适应新的安排和运作流程”,言下之意,即待计划运行日久,各方熟习法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这种说法无疑在陈述事实,毕竟那确是一种常见情形,但却无视了政府的责任︰当局就是要尽量减低新计划引起的震荡与不便,若凡事皆旨意民间持份者自行适应、调节,政府的角色安在?
为免双重征费和电器遭直接弃置,政府必须确保市面上有提供上门收集服务的回收商,也应有限度放宽对“处理”旧电器者的限制,考虑让小型回收商专责回收,然后将之交予指定持牌回收商。在过程中,如何令大小型回收商均不至于觉得无利可图,又不会妨碍环保,便视乎政府的协调与补贴,而这正是彰显政府价值之所在。若一切皆留待坊间自发解决,岂不是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