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展房署未按规定摊分二千万维修费用 穗禾苑业主拟申法援追讨
撰文: 李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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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社在今月初揭发,领展及房屋署未有按协议与屋苑分摊公共设施管理费用,而当中沙田穗禾苑的情况最为夸张,在2013年进行的工程中,在领展及房署未有按照协议分摊费用的情况下,屋苑业主承担了近96%费用,最终需付逾2244万元。
追讨房署、领展大联盟的代表今陪同穗禾苑业主朱先生申请法律援助,向领展及房署追讨。
指房署及领展未按承诺摊分维修费
传真社早前报道,房委会在2005年将180项停车场及零售设施分拆出售予领展,同时向涉及的23个屋苑提出“分摊比率契诺”,规定领展须与其后的买家摊分公用地方的管理费及维修费。而当中又以沙田穗禾苑的比率最高,领展列明将会摊分49.2%的相关费用,其余由业主按业权摊分。
然而在2013年穗禾苑的地下水管工程中,房署及领展并未有按“契诺”规定摊分逾2300万元的维修费用,反而以各单位的“用水量”定出比例摊分费用。最后业主承担了近九成六的费用,即近2244万元。
而对于索偿的金额,陈坛丹表示仍在寻求法律意见,指除了2013年水管维修一案外,亦要考虑领展及房署是否未有摊分其他的管理及维修费用,稍后才能确定金额总数。
大联盟召集人、民建联沙田区议员彭长纬强调,费用摊分不均的争拗若单凭业主追讨并不容易,希望是次提告可以成为成功案例,令社会更多人了解事件,冀可鼓励到其他屋苑业主向房署及领展踏出索偿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