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梁国雄被指未退还薪酬及津贴275万 立法会入禀追讨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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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长毛”,自宣誓风波的司法覆核案被取消议员资格后,遭立法会行管会追讨其薪酬及津贴,但梁一直未有回复,行委会因而入禀高等法院,向梁追讨275万元,同时亦要求梁支付利息及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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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三名被DQ议员只需归还未使用的预支款项
立法会行委会早前已决定,不会追讨丧失议员资格的梁国雄、刘小丽、罗冠聪和姚松炎的薪津,只需归还未使用的预支营运资金,但因梁国雄未有回复是否接受有关决定,行管会今(30日)入禀法院,向梁国雄追讨近275万全数薪津。
原告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被告梁国雄。行管会在入禀状中指,梁第4届和第5届的立法会中,行管会曾向梁预知共逾37万办事处营运开支。到了第6届立法会,行管会又向梁支付了约86万薪金及约152万营运开支。
原告亦向梁追讨欠款的利息,包括欠款的利息共23.3万元,以及由入禀日至颁下判决期间每日利息450元。
梁国雄已就宣誓案提上诉
梁因宣誓风波于上年7月遭取消立法会议员资格。行管会指于上年11月曾追讨梁支付约275万薪津,但梁未有偿还。梁国雄早前曾表示,他会就宣誓风波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诉,在未有裁决前,不会退还款项。而同样因宣誓问题被覆核的另三名前议员:罗冠聪、刘小丽及姚松炎,则不会再提上诉,他们亦已就薪津等事宜与立法会达成共识,立法会只要求他们退还预支的津贴。
梁国雄回应称明天会向传媒交代事件。
案件编号:HCA173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