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上诉】历两审讯讼费达3500万 官:相信其积蓄亦所余无几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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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荫权去年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成,判囚20 个月,上诉庭今早(20日)驳回他的定罪上诉,但准减刑至12个月,付控方的讼费,亦由500万减至100万。法官指曾在调查上确有不合作的地方,惟也体量曾并非富有商人,只是一名服务社会近50年的退休公务员,更指他历两次审讯,相信他的积蓄,亦所余无几。

曾荫权定罪上诉被驳回,但付控方讼费获准由500万元减至100万元。(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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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曾确有增调查工作

杨官又指,在审讯中,曾荫权就一些明显没有争拗之处的事宜,如黄楚标的职位及曾太与李国宝的转帐纪录,仍不能同意,这明显增加了调查工作,并造成不必要开支,故同意曾荫权需负担部份讼费。

曾在官司后积蓄亦所剩无几

就整个审讯而言,控方指3之1的讼费约为1400至1500万,但同意曾荫权只需支付300至350万,惟杨官指曾荫权非富豪,只是名服务香港50年退休公务员,依靠积蓄及退休金过活,经过两之审讯后,积蓄所剩无几,故认为他只需付100万讼费。

曾荫权在两次审讯中,分别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左),及资深大律师余承章(右)。(资料图片)

料曾讼费耗逾3500万

曾因涉及本案,已经历两次审讯,并分别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及资深大律师余承章代表,做计已花讼费已达3千万元,而今次上诉同样是由万江仪代表,估计讼费亦达2至3百万,加上要付控方1百万元讼费,他因涉这案的讼费支出,料达3千4至5百万元。

案件编号:CACC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