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相舖东主涉趁妻外出强奸亲女 女儿求老师代转告:叫母多点回家
父亲疑趁妻子往跳社交舞夜归,趁机要15岁女儿到他床上,并涉嫌强行把亲女强奸,期间更说:“痛一次无事。”女儿初时无告知任何人,却叫老师劝母亲以后多点回家陪她与妹妹,因内心有道“不能磨灭的疮疤”。老师觉可疑后事件被揭发。开设晒相馆的父亲否认性侵亲女,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一家四口居唐楼单位
59岁被告,被控一项强奸罪,一项乱伦罪的交替控罪,及一项非礼罪。他否认全部控罪。
控方开案陈词透露,被告与妻子于1999年结婚,妻子之后诞下事主X及其妹妹。X在内地出生,两岁时从大陆来港定居,并与母亲和妹妹与被告同居于一唐楼单位。事主与妹妹睡在上格床,被告与母亲则睡于下格床。
被告妻跳社交舞常不在家
被告于同一栋唐楼开设晒相舖,X母亲亦会帮忙。控方透露,X母每星期有2至3晚外出跳社交舞,很夜才回家。被告则在妻子不在家期间,于2015年7月涉嫌强奸他的亲女儿X,及在2017年2月摸X的胸部。事件后X与学校社工会面,告知被父亲摸胸一事,学校其后便安排将X送院及报警。法医报告显示X的处女膜已撕裂。
事主与妹睡觉时被叫下床性侵
事主X出庭作供。她指2015年暑假的晚上,她当时15岁,当晚母亲不在家,她在上格床与妹妹睡觉,被告突叫她下床,并脱去她的内裤,之后被告亦脱去他身上的衣服。X称被告当时慢慢靠近她,她便倒卧在下格床上。父亲便躺在其身上,用其阴茎摸擦其下体约2至3分钟。
向女儿称:痛一次无事
X称指当时不敢反抗,因怕被告会暴力对待她。被告又曾问她可否让其阴茎插入其下体,她拒绝,但父亲仍将其小部分阴茎插入其下体。当时她曾向后缩,并对她说:“痛一次无事。”之后被告便进行自慰,又叫X不要对他人讲及此事。X翌晨发觉内裤有血迹。
X又指被告曾在她做功课时伸手摸她的胸部两至三秒。
著老师叫母亲多点回家
至2017年家长日前夕,X的学校老师曾向同学派发表格,叫学生填写想老师与家长讨论的事项。X在表格上填写,希望母亲每晚回家陪伴她和妹妹,内心有道“不能磨灭的疮疤”。其后老师问X母亲,被告是否有对X做不应做的事,X母亲则支吾以对。
被告与另一女人育有一女
辩方律师盘问指,事主X曾偷看被告的whatsapp记录,并得知被告结识了另一名女子并诞下一女,她因双亲离婚,而被告另结新欢兼及有其他孩子而讨厌被告,X否认。辩方又指,被告曾将事主X所饲养的仓鼠扔掉,故她对被告的观感大打折扣,X不同意。
事主称担心被告会“嚟多次”
辩方又指,案发时被告可能是用身体其他身体部位进入她的下体,X初时同意,但在控方覆问时,更正她肯定被告是用阴茎插入其下体。X指虽然被告以往并未以暴力对待她,但她称因母亲经常出夜街,不能确保被告会否“再嚟多次”。
案件编号:HCCC44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