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 香港民族党面临被禁 下一个会是……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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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今日(17日)证实收到警方助理社团事务主任建议,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权力,基于维护国家安全,考虑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当局会待该党于21日内提交的申述再作决定。一旦禁令刊宪后,继续运作即属“非法社团”,任何人以非法社团成员身分行事、参加有关集会,或向其提供集会场地,即属犯罪。
翻查资料,早于回归前,有组织担心以社团名义注册会遭政府以政治理由强行取缔,因而选择以有限公司名义组党。如支联会、民主党,便是按第32章《公司条例》注册,只是获批特许证从公司名称略去“有限公司”。
不过在回归后的新政党,就连以公司名义注册都有困难,如曾经提出“民主自决”的香港众志,就在今年初被公司注册正式拒绝其申请。

香港民族党主张“香港独立”。(资料图片)

禁止命令刊宪后即属“非法社团”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明,《社团条例》第8条禁止运作的命令,须刊宪才生效,若继续运作即属“非法社团”,任何人如属非法社团的成员,或以非法社团成员身分行事,或参加非法社团的集会,或向非法社团付款或给予援助,同属犯罪;任何人明知而容许非法社团在所持有的地方举行集会,亦属犯法,刑罚包括罚款及监禁,监禁年期最高为二年至三年。

不少政治组织以公司名义注册

其实本港不少政治组织,并不是以社团条例注册,而是以公司名义成立,例如支联会于1989年6月便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由司徒华、李柱铭、李卓人、何俊仁等19人登记,是最早以公司名义成立的政治或社运组织之一。而香港立法会目前的各大政党,包括民建联、民主党、自由党、公民党及工党,分别于2008年、1994年、1993年、2006年、2011年,经公司注册处获批准成立为担保有限公司。

翻查警方的最新社团注册名单,在列而又较为人知的政党,有“新民党”、“自由党青年团”、由曾参选立法会港岛区的赖绮雯于2016年所创的“香港保守党”、由廉政公署前执行处副处长徐家杰于2012年有份组成的“全民在野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