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狱风云】港囚离奇暴毙 囚友控诉港府遗弃 有钱先有张担架床

撰文: 陈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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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两名港人在菲律宾卷入一宗毒品案,扣留10年后,始安排审讯。但当地司法机构没有安排翻译,没有警员作供,没有证物下,他们被定罪及判囚40年。判刑后,他们一直写信给英国大使馆、香港政府、传媒、网台节目,希望不要忘记他们的案件,也希望港府向菲律宾提出移交回港服刑。不过,其中一名港人张泰安上周六去世,同案的另一名港人邓龙威仍在期待上诉找出真相的一天。

两人同囚于菲律宾的高度设防监狱New Bilibid Prison,不过并不同仓。《香港01》记者联络到身在狱中的邓龙威,他称周六接到狱方通知指44岁的张泰安离世,“我去到见他睡在一张担架床上,样子安祥。但哪里没有雪房,又没有尸袋,只是一间铁皮屋,外面热到30几度。”他称要不是给钱相关人士,连担架床也没有。

其实张泰安死,某程度上是香港政府无能间接造成的。
邓龙威

事件由他们卷入毒品案说起,2000年7月18日,他们卷入一宗8公斤毒品冰的案件。根据邓龙威2014年写信给网台奇案节目《东头湾道99号》的资料披露,邓、张及另一名邝姓男子,被警员带到一个房间,警员离开房间前,叫他们听到敲门声就开门。“几分钟后,我去开门,有个警察出示一张搜查令,我未睇到写乜,其他警察入来。”警员在床底找到八袋晶状物体,并要求他们在密实装及纸盒上签中英文名,“梗系唔签,签咗知大镬,但他们用枪指住我们的头,最后屈服在他们枪下。”

当年29岁的邓龙威及张泰安被羁留菲律宾,案件因4 次转换法官,加上翻译、检控官没有现身等,不合理地拖延了10 年,他们向英国大使馆求助,才开庭审讯,并在没有证物、拘捕警员作供下,裁定贩毒罪成,判他们坐牢40年。

两人被扣留十年始安排聆讯。(Getty Images)

案件疑点重重仍被定罪

根据邓当时的代表律师De Leon提出案中疑点。

第一:虚构拘捕过程或时间
警方声称是案发当日下午带搜查令进入某大厦房间,即场拘捕邓氏,并在床底暗格搜出用纸盒和胶袋盛载的毒品冰,重达8公斤。邓先生的作供是同日上午乘的士往赌场时,有警员强行拖他出车拘捕,并羁留他在警署,然后警方带他、张泰安和另外5名同样被捕的港人,到涉案大厦房间,并着他听到敲门声后开门,警察此时再拿着搜查令入屋,搜出毒品。

第二:时间矛盾
警方曾提到6月初开始监视邓氏,但根据邓氏在庭上出示的入境处文件,他在6月19日才抵达菲律宾。

第三:执法方式
在没有翻译、没提醒涉案人可找律师,警方要求邓氏在晶状物体的胶袋和纸盒上签名,等同承认藏毒,故警方做法成疑。

先交罚款才处理上诉申请

他们提出上诉,但也波折重重,“De Leon过去十年帮我们奔走,都是义工,但他已退休,患了老人痴呆,我要重新找律师。”邓称。立法会议员刘慧卿与律师Allan Bell去年曾探望他,Allan称已提出上诉,但菲国的司法部门没有规定上诉期限,所以上诉日期还要待菲发落。另外,菲司法部需要他们先缴付罚款,邓要付50万披索(折算84000 港元), 才会处理申请。他称在菲16年要应付生活费,没有钱再付这笔罚款。他希望香港政府能够代付这笔钱,他才可以上诉。

除了上诉,另一方法是希望特区政府按《移交被判刑人士条例》(法例第513章)安排他回港服刑。2002 年香港与菲律宾达成双边协议,可容囚菲港人返港服刑,或是让囚港菲人返菲服刑,至今保安局累积收到8 宗港人欲返港服刑的申请。

我一直好想香港政府问番菲律宾政府,如果你们的公民在港扣留10年,又没有翻译,先有得审,他们是否也可以接受?
邓龙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