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囚】黄之锋两项投诉不成立 除衫蹲地指控被分类为“虚假”

撰文: 郑秋玲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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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黄之锋早前称,去年因公民广场案入狱,期间在“少年监狱”壁屋惩教所遭受不公对待,及在东头惩教所一间无闭路电视的房间内,被职员要求“剥光猪”蹲地擡头答提问。惟两宗投诉均不成立,黄之锋要求投诉调查组提供调查结果详情,并于今早(14日)在facebook公开有关答复,两宗投诉分别列为“无法证实”及“虚假”。黄之锋批评,蹲地指控被分类为“虚假”,形容是“匪夷所思”,因“被投诉人”否认一切指控,便把“投诉人”的投诉视为“虚假”,“可见自已人查自已人的问题所在。”

黄之锋早前联同立法会议员,促请政府成立独立监察惩教署委员会。(资料图片/周峻峰摄)

黄之锋提到,获通知投诉不成立后,他随即要求投诉调查组提供有关调查结果。惟于多番追查以后,在昨日(13日)收到的回复,指其对于“壁屋惩教所”投诉不成立,结果为“无法证实”;而在东头惩教所的调查结果为“虚假”。

黄之锋facebook图片。

在帖文中黄之锋提到,早前惩教署投诉调查组总主任曾向他表示,东头职员落口供指无要求过他脱衣蹲下擡头答问题,而使投诉不成立,但他形容投诉结果被分类为“虚假”是匪夷所思。

他称,想不到只要被投诉的职员声称事件没发生过,委员会便会视作“投诉虚假”,即定性投诉人欺骗署方或捏造事实。他批评,缺乏独立调查与处理监狱投诉的“监惩会”,可见自已人查自已人的问题所在。

黄之锋早前已向惩教署投诉上诉委员会作出上诉,要求索取证人口供以作参考,并要求与上诉委员会主席及成员会面,表达上诉理据;另外他亦已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提出民事索偿,要求赔偿1.6万元,案件押后至下月8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聆讯。

惩教署回复《香港01》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作出评论。重申就每宗投诉进行公平、公正及详细调查。调查人员根据专业判断,搜集各方资料,当中包括证人供词、工作程序、环境证供,例如闭路电视的录影等等,协助了解及调查有关投诉。投诉人如对调查结果感到不满,可以向惩教署投诉上诉委员会申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