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研究社揭内地新移民 转让公司股权炒楼避辣招悭税过千万元
本土研究社今日(10日)发表报告,指查册后发现至少有126宗个案,涉及投资者以公司持有物业,并透过转让公司股权,令住宅的实益拥有权转移到新买家手上,疑以此避开政府辣招税项。研究报告中提出多个案例,当中包括内地买家炒卖单位避税,及借转让股权享首置税。
借转让股份享首置税优惠
本土研究社报告提及,艺人关之琳以股份转让方式,购入地利根德阁的一个单位后,再以首置买家身分购入湾仔星域轩一个复式单位。团体估计她借股权转让掩饰非首置买家的身分,节省近580万港元税项。而艺人容祖儿与其母亦在报告名单上,指她们于今年3月以股权转让方式购入浅水湾道一个物业单位,估计避税近6,000万港元。
六成个案为外地投资者及内地新移民 避高昂税项
报告内亦提及六成个案买家为外地投资者及内地新移民。其中一个个案涉及由注册公司“远银有限公司”持有的物业,位于西九龙凯旋门朝日阁一个单位。研究报告指,该公司原董事苏综合于2014年2月辞任,改由蔡文胜担任,并于同日转让该公司所有股份予蔡。同时,蔡文胜亦成为该公司持有的凯旋门单位实际拥有人。
报告指买家蔡文胜原为内地互联网投资者,同时为上市公司美图公司董事长。团队翻查资料,发现蔡持有M字头的香港身份证,相信于2011年后移民到港,故购买物业时尚未成为本港永久性居民。若以个人身份购买该单位,他须缴付23.5%的买家印花税及双倍印花税。由于该交易额达1.4亿港元,故估计其避税约3200万。
投资公司短炒图利 借BVI公司避税
本土研究社指有投资公司借转让公司股权,炒卖单位获利,当中涉及于渣甸山轩德荪道的两间独立屋。根据研究报告,该两间独立屋分别由两间英属处女群岛注册公司拥有。于2016年12月,相关人士以股权转让方式,成为上述两间公司的登记董事,并成为两间独立屋的拥有人。不足1年后,拥有两间独立屋的注册公司董事再次转名,意味两所物业的再次透过公司股权转让易手。
报告指上述两间独立屋交易额达12亿港元,卖家应须就每项交易缴付15%的额外印花税。故研究社估计卖家共避税约1.8亿港元,买家亦成功避缴3.6亿印花税。
本土研究社质疑股权转限制政府施加的楼市辣招效用,同时吸引炒家于本港楼宇市场炒卖住宅,加剧本港房屋供应问题。而现行法例下,亦无法对相关行为作出规管,只能透过收取利得税追收买卖物业的得益。
税务局回复查询指,局方处理股权转让个案时,会将怀疑炒卖物业的个案转介利得税科跟进,以该个案是否属生意性质的活动而须缴付利得税。局方一直有就涉及转让“物业公司”股份的怀疑炒卖个案作出覆检。
局方又指,以公司名义持有住宅物业的股份转让,须以有关股份的购买价来计算印花税。若转让股份的购买价低于买卖日期时的市值,须缴纳的印花税将以市值来计算。每张售卖及购买单据所须缴付的印花税款为购买价或市值的0.1%,即每项交易合共0.2%。
《香港01》曾就上述报告内容,向上述人士、公司查询,截稿前未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