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型师涉图奸醉娃案 被告称已明言“唔会入去” 陪审团裁罪成
青年发型师涉嫌去年元旦日凌晨酒聚期间,企图强奸酒醉女友人案,女事主曾供称被告吻及摸她,又曾叫她闭目及当他是男友,但她觉无意思;被告却指二人在占领运动时已曾同睡一帐幕,当晚事主有与他接吻,期间他亦有明言“唔会入去”,否认女事主指控。案件经连日审讯,7人陪审团今早(27日)退庭商议,并以5比2大比数裁定被告企图强奸罪成。法官把案押后至明早求情和判刑,被告须还柙。
被告孙毓祥,25岁,被控于去年1月1日在其将军澳寓所内,企图强奸21岁女事主X;他另外被控一项非礼的交替控罪,指他于同日非礼女事主X。陪审团裁定他企图强奸罪成。
控方表示,被告读书至中三程度,在发型屋任职助理发型师,月薪约7000元,他过去有一项藏有毐品和吸毐工具的案底,但当时没有被判监。
事主形容当时好乱
女事主早前供称,占领运动期间认识被告,二人因志同道合成为朋友,每隔两个月便会相约吃饭。案发前一晚的除夕,她和男朋友冷战,便约被告及另一男友人到被告家的后楼梯把酒聊天。X后来喝醉呕吐,被告带她到家中休息,她半夜睡醒看见被告在她上面吻她。X承认曾与被告湿吻,被告随即隔裤子摸她的下体,又锡她胸部,但被告之后尝试脱去她的上衣,她顿感被冒犯,但形容当时:“完全讲唔到嘢,叫唔到,个人好乱。”
感被告下体有反应
女事主指被告有脱去她的衣服,并用手指和阴茎插入她的私处,又建议她:“合埋眼感受下当我系你男朋友。”X回答说:“咁样无意思。”期间她感觉到下体疼痛,而被告当时亦已勃起。翌日,X在朋友陪同下报警。
指事主被摸胸无反抗
被告自辩时却称,当晚二人睡在同一张床休息,他亲吻X和尝试脱去事主的上衣,事主有回吻他,并举高双手让他宽衣,他之后抚摸X的胸部,对方亦没有反抗。
被告续指,他抚摸X的私处时,亦有让X抚摸他的阴茎,他便对X说:“唔会入去。”X回应说:“我就系信你唔过。”二人其后聊天。被告亦透露他与X在占领运动认识时,已曾在同一帐幕中睡觉,他曾两次揽著她睡觉,亦曾追求事主。
案件编号:HCCC26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