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金】年金公司:产品以自用较理想 吁预留足够流动资金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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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设立的终身年金计划“香港年金”日前出台,供65岁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一笔过缴付保费后,每月可获指定金额的年金。香港年金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刘应彬今日(7日)早上出席电台节目时,指计划有助退休人士对冲长寿和收入不稳定衍生的风险,平均回报率最高为4厘;他直言,市民考虑投资的同时,要预留足够的流动资金,亦应视乎日常生活开支,决定投资金额,但建议不用“瞓身”主攻有关计划,可分散投资。
刘应彬又提到,65岁人士申请后,可获保证金为185期,若投保人于期间不幸离世,受益人可以获得余下期数的金额,若投保人想退单,会有不同限度的差额,有机会“回不到本”,强调产品为自用为主较理想,以单一产品作为解决对冲风险,不太实际。
银行职员不能同时推销其他保险产品
刘应彬又提到,银行职员在协助长者申请有关计划时,不能同时推销其他保险产品,并需要签署文件作核实。他又指,由于女性预期寿命较男性长,因此女性投保人的每月年金收入较男性少,但平均回报率与男性投保人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