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梁国雄指政策违反《基本法》 求法庭判草案无效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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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青年新政梁颂恒今(21日)就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后,社民连成员“长毛”梁国雄下午亦委托律师向法庭申请司法覆核,指有关草案违反基本法第18条,而高铁将于今年第三季通车,故促请法庭尽快处理,并裁定草案违宪及无效。

申请人为梁国雄,答辩人为运输及房屋局长。

入禀状指,基本法第18条列明“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另外亦提到列入附件三法例只限于“国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规定不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但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却在高铁西九站画出内地口岸区,并在该区执行内地法律,梁认为此举违反基本法。

梁又指,一地两检条例草案不但剥削基本法、人权法,更剥削香港政府在内地口岸区的司法管辖权及立法会的权利,而且高铁将于今年第三季通车,故要求法庭尽快处理及裁定草案无效。

案件编号:HCAL116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