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大招风】金管局:周二与警方、电影界会面 商优化道具钞申请

撰文: 温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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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电影《树大招风》及《迷城》安排道具钞票的领班,被警方在其公司内搜出一批道具银纸,与另一男子被控管有伪造纸币罪名,上月底被判罪成,入狱四月但缓刑两年。事件引起电影界不满,质疑为何持有用于电影摄制的道具钞票,竟会被当藏有伪钞。
金管局副总裁李达志在局方网志《汇思》撰文指,明天(6月19日)会与警方和影视业界代表会面,就申请制作道具钞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商讨,研究优化,例如提供道具钞票范本等问题,配合业界运作。

道具主管张伟全被发现管有拍摄《树大招风》时用的道具伪钞。(《树大招风》电影剧照)

市民可申请制作道具钞 惟要遵守条件防外流

本港的货币发行,以至复制道具钞的事宜,由金管局负责规管。对于电影业界质疑,电影人因管有道具钞而干犯伪钞罪是匪夷所思,李达志解释指,今次案件是警方于2016年调查一宗商业罪案时,在一个车尾箱发现约一万张道具钞票,因而追查到一间道具公司并搜出为数约23万张不同货币的道具钞票。事件被揭发是源于警方刑事侦查,并非针对电影中使用了道具钞票。

李达志续称,金管局审批复制香港钞票的法律依据源于《香港法例》第200章第XI部《刑事罪行条例》第103条1。第XI部的条例正是针对伪币及相关罪行(包括复制钞票)以保障市民。事实上,过往有市民因为收到伪钞而蒙受金钱损失,因此条文有实际需要。而市民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复制或印制钞票式样,例如制作电影或教育材料,所以条例亦提供一个机制,让市民可以向金管局申请合法复制钞票作这些特定用途,惟申请人必须遵守一些条件,以免复制钞票落入不法之徒手中,损害市民利益。

绰号“田鸡”的田启文称全行不知道具钞要申请。(许家希摄)

金管局:本港制作道具钞要求 与英美等同样严格

有电影业界人士批评,当局对道具钞的制作指引欠清晰,有机会令电影人误堕法网。李达志认为,世界各地监管复制钞票,都和香港一样有严格的要求,只是具体细节有异。

例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加坡等只容许单面印刷,香港和欧盟则容许双面印刷。香港对复制钞票尺码要求是面积比真钞大或小至少20%,即边长只需增大或缩小10%;在欧盟,如要双面复制钞票,其长度和阔度必须比真钞至少大200%或小50%。在部分地区,只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复制品是单面印刷,便可豁免申请。

除了电影用的道具钞以假乱真,早前也有市民称在市面上发现500元伪钞,印有“练功券”简体字。(网上图片)

李达志又称,在商经局电影服务统筹科的安排下,金管局和警方过去数周积极与电影业界代表会面,听取意见。金管局明天(6月19日)亦会与警方和影视业界代表会面,商讨其他一些可行的措施去优化申请程序和要求,例如提供道具钞票范本和常见问与答,配合业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