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护母愿捐器官拒签名册 “预设自己死亡不吉利”

撰文: 张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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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器官捐赠数字持续低迷,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仅20万人,一批“九十后”护士学生,便展开一连串活动,冀引起社会关注。
摄影:龚慧、黄永俊

左起:许斯妍、叶海狄、卓芷莹、谢颖心、曾咏诗。

热血学护的推广行动,始于同理心。去年9月,19岁中菲混血少女劳美兰需要移植肺脏重生,惟最终等不到好消息而辞世,引起公众热议。东华学院护理系一批学生恰巧需筹划大型专题研习,二话不说锁定器官捐赠这棘手的社会热话。她们花了约4个月展开一连串活动,包括邀请移植心脏重生的“小飞鱼”林言臻剖白求心过程,又走到街头访问了30多人制成短片,逐一放上社交网站Facebook,成功呃了不少Like(赞好)。

该学院5名学护,包括三年级生叶海狄(Heidi)、卓芷莹(Betty)、谢颖心(Sum)、曾咏诗(Wings),以及五年级学生许斯妍(Theresa)接受访问时坦言,市民对器官捐赠的意识不高。不过,她们积极呼吁社会支持器官捐赠背后,谈到个人是否加入中央捐赠名册却非一面倒支持。

19岁少女劳美兰求肺未遂最终不幸逝世,引起社会反思器官捐赠文化。

身体力行加入名册的Theresa回忆起,两年前到医院实习,亲身见证病者的惨况:“见到好多病人,例如洗肾病人,他们轮候器官好久。有些人还有事情想完成,最终只能带着遗憾离开了。”而Wings及Sum也认为加入名册是值得支持的。

加入名册非必要 家人获知遗愿是关键

Heidi及Betty则没有加入捐赠名册。Heidi表明愿意死后捐器官,但认为捐赠名册并非必要。她的父母同意死后捐出器官,但母亲因传统思想,反对加入名册,理由是预设自己会死亡并不吉利。

Heidi认为让家人知道自己意愿才是关键,因为即使市民生前同意捐赠,是否捐出器官,家属有最终的决定权。而Betty坦言愿意捐器官,但自己尚未深入考虑,亦认为需要先与父母倾谈再决定。

卫生署去年曾进行问卷调查,以焦点小组形式深入访问了72名港人。结果发现,若家人曾表示愿意身故后捐赠器官,加上有签器官捐赠卡,即使自己不愿意捐赠器官的受访组别,有七成人会尊重家人的意愿,捐出身故亲人的器官。

网上登记

市民只需简单步骤,即可上网登记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身故后便能让器官移植联络主任及家人更了解自己的意愿,遗爱人间。卫生署器官捐赠网站可按此

中央器官捐赠登记名册成立多年,但登记的港人不足人口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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