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暨大获澳门政府捐逾一亿 校董包括崔世安 掀利益输送指控

撰文: 林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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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政府近日决定,透过澳门基金会向广州暨南大学资助1亿元人民币,以助该校建设港澳学生宿舍。该笔捐款是暨大在广州复办以来最大额单一捐款。不过,澳门特首崔世安自2010年起便担任该校董事会副董事长,有网民批捐款是“左手捐,右手入袋。”新澳门学社理事苏嘉豪质疑,公帑拨款完全交由行政主导,不只公众,连立法会也无法监察。事件中崔世安拥双重身分,明显涉利益输送,要求政府立刻收回决定,并彻查事件以详细向公众交代。

(澳门行政长官办公室网站图片)

根据澳门政府新闻局公布,暨大在培养澳门人才方面起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澳门同胞感恩之情,遂决定透过澳门基金会,资助该校1亿元人民币,作为该校建设广州校区传媒教育大厦,以及番禺新校区(南校区)两栋港澳学生宿舍。费用将分2年支付,于今年及明年各支付5,000万人民币。

根据崔世安的申报纪录,他自2010年起担任广州暨南大学的董事会副董事长,而他亦是福建华侨大学董事会副董事长。

澳门基金会属半官方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来自部分澳门博彩收入、政府拨款、澳门特区内外的捐赠及其他法定收入。基金会内分为信托委员会、行政委员会及监事会,而信托委员会主席正是由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担任。

苏嘉豪:澳门立法会无实质财政审批权

事件曝光后,引来不少网民非议,有人质疑崔世安犹如“左手捐,右手入袋!”亦有人批评“澳门的钱,为何是外地人受惠?”新澳门学社理事苏嘉豪质疑,不论是澳门基金会的拨款,还是其他公帑,从来均是行政主导。他指出,根据澳门《基本法》,当地立法会只能审核、通过政府所提出的财政预算案,以及审议政府提出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因此立法会并无实质财政审批权。苏又提到,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曾在会议上,要求政府将大笔款项的工程交予立法会辩论,亦被当局以相关《基本法》条款为由拒绝。

苏嘉豪又认为,崔世安身为该校高层,却以自己作为特首、以及澳门基金会信托委员会主席的公权力,批出捐款予暨大,令人质疑事件涉利益输送,要求当局尽快彻查事件,以向公众交代,并立刻收回决定,“回水”一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