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一手楼空置税以累进制征收 政府研“反避税”措施防囤积
撰文: 林景辉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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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单位,即俗称“货尾”单位,政府早前曾研究一手楼空置税。今日(6日)有报道指,局方已决定以差饷机制征收一手楼空置税,对于落成后一段年期仍未出售的一手楼,或需缴交以倍计的差饷。同时,新税项亦将“一刀切”,适用于所有空置新盘。
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按当局的构思,若一手单位于获批入伙纸后一年仍未售出或租出,便会被归类为空置单位,并以累进方式征收税项。同时,政府亦考虑推出“反避税(anti tax avoidance)”,以防止地产商将单位“左手交右手”避税。
多个消息指,政府打算利用调整差饷,以累进方式征收“以倍数计”的差饷,即空置时间愈长、征收差饷愈多。消息指透过修改现有《差饷条例》,行政上会较为方便。
至于“空置”定义,消息指是由单位获批入伙纸后的一年仍未售出或租出起计。至于会否引致有地产商将单位“左手交右手”避税,消息指政府考虑“反避税(anti tax avoidance)”方案,如要求发展商以市值价钱卖出或租出单位。
不过,据了解,虽然政府对推出一手楼空置税非常有决心,但由于内部有不同说法,故至今尚未有“拍板”方案,现阶度仍停滞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