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无监管 铜锣湾源头︰“你有本事咪同我美国总公司讲”

撰文: 阮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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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口密集,光污染问题在全球可谓数一数二,霓虹光管、户外巨型招牌随处可见,几乎全港各区都受不同程度的光害影响,但原来,本港并没有法例规管这个影响我们日常生活的问题。

就光污染或光害问题,本港现时并未有法例作出规管。政府在2008年曾提出研究规管光污染,在2012至2016年度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亦有召开有关空气、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组委员会,小组报告仅建议政府尽快决定规管光滋扰未来路向、积极与灯光装置拥有人联系以减低灯光滋扰等。

根据环保署资料,现时本港对灯光的可接受水平并无客观标准,环境局已推出了《户外灯光约章》,邀请店舖签署约章,在晚上十一时或午夜十二时到早上七时关上户外灯光;并发出《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予商户,但《约章》及《指引》均无法律约束力。

 

全港各区都有光害问题,霓虹光管、户外巨型招牌随处可见。(资料图片)
全港各区都有光害问题,霓虹光管、户外巨型招牌随处可见。(资料图片)

光污染源头公司寸爆回应

去年底,《香港01》曾报道铜锣湾的光污染问题,当时湾仔区议员伍婉婷指,近一两年区内大型户外屏幕增加近20个,形容是“暴力式照明”。她更指,曾向光污染的源头公司投诉,岂料该跨国企业的负责人竟回应︰“你哋(香港)无法例监管,我都无办法,你有本事咪同我美国总公司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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