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董事涉与2人以60万 要村代表撤反对建丁屋申请 案开审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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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发展公司董事及两名退休人士,涉嫌串谋给大埔荔枝山村的村代表共60 万元,要求对方撤回向地政总署提出反对兴建丁屋项目的意见,及要求他不再代表村民申请反对兴建丁屋。3 人今(28日)否认两项串谋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于区域法院开审。

首被告何年宋是一名退休人士。(梁芷君摄)

次被告陈金标(62 岁)为乐健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首被告何年宋(58 岁)及第3 被告林奕灵(59 岁)则报称退休。

政府收反对申请拒批建屋文件

控方开案陈辞指,控方证人李桂强自2003年起,担任大埔荔枝山村的乡村居民代表。李曾于2014年12月2日,代表村民反对在村内一幅地上建丁屋。2015年3月6日,首被告收到政府通知,指有人反对在一幅地上建屋,故地政署暂不批出准许建屋文件。

2016年7月至8月间,李收到首被告的来电,表示次被告问他,收多少钱才不反对,首被告更叫李“开价”,惟李表示一无所知。

若撤反对申请可获15万

同年9月,首被告继续致电问李,李于同月29日与首被告会面,首被告称如无人反对,次被告会透过第三被告安排付钱。翌月二人再会面,首被告向李称,有3幅地皮获批建屋,次被告更打算再建7间村屋,如李撤回之前的反对,则可获15万元;若不反对兴建其余的村屋,则每间村屋可获10万。

廉署接报得知事件,并于2017年1月,当李及第一及第三被告会面时,拘捕两被告,次被告稍后亦被捕。首被告警诫下承认向李支付6万。

村内居民曾参与反对建丁屋

曾任南澳大学药剂学高级讲师的郭树礼今出庭作供,他称于2004至2005年购入荔枝山村澄峰居作退休之用,并于2009、2014及2015年,参加签名运动及致函城规会反对于村内一幅土地及斜坡上建屋,而李桂强亦曾要求他协助撰写信件以反对建屋。

控罪指,3 名被告涉嫌于去年7 月1 日至今年1 月19 日期间,串谋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村居民代表李桂强提供6 万元贿款,作为他撤回他向地政总署提出,反对兴建小型屋宇申请的报酬。另一项控罪指 3 人涉于同一期间,串谋向李桂强提供另一笔54 万元的贿款,作为李不会代表荔枝山村村民,就该村兴建9 间小型屋宇的申请提出反对的报酬。

案件编号:DCCC80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