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机意外频生 工会批承办商悭成本 维修人员曾日修18部升降机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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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月接连发生升降机意外,其中更造成人命伤亡,令社会十分关注事件。有政党今(22日)批评现存不少升降机的安全程度参差,情况令人忧虑;更有居民指出,屋苑在发生升降机意外后试过久久无人维修,或“有人无零件”的情况;亦有工会表示,承办商为节省成本,迫令维修人员“日修18部升降机”。

何启明(中)批评现时屋苑升降机的安全程度参差。(何启明提供图片)

升降机意外频生,现时全港有逾3万部机龄超过20年的升降机,情况令人非常担忧。工联会今(22日)联同香港电梯业总工会召开记者会,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批评升降机的安全程度参差,现时要先令业主和法团对标书及合约有基本认识,亦要实行强制分阶段更换升降机。

曾为法团成员的李女士称,她的屋苑以往亦发生过升降机意外,但升降机承办商却无法在合约时数内派员到场维修,令故障的升降机久久无人维修;就算有人到场,更出现过“有人无零件”的情况;她又提到,管理公司草拟的标书和合约,对法团成员艰涩难解,故难以选择合适的承办商,发生意外法团及业主更要负上法律责任。

谢景华(左)表示,现时最大的问题是“价低者得”的制度。(何启明提供图片)

检查未能预防意外发生

香港电梯业总工会理事长谢景华表示,现时最大的问题是“价低者得”的制度,电梯承办商为了节省成本和压缩时间,曾出现维修人员“1人日睇18部升降机”的情况,令其未能详细检查升降机的各项零件及性能,对安全程度造成隐患;他称有时要等到机件老化,甚至是坏掉才维修,未能达到预防性保养及维修目的。

他们建议机电署需加强向法团和市民讲解有关升降机保养条文的准则,并需提供承办商年度报告资料,使法团及市民可选择合适的承办商;又提议标书日后需具备“3大锦囊”,包括专工专职的预防工程安排、确保每部升降机检查不少于90分钟,以及每部升降机需有零件更换记录及有效的生产使用期。

另外,他们又认为机电署需制定承办商合约参考指引,亦要加强监管升降机的维修及保养,例如政府可补贴并分阶段强制更换老龄升降机,再将有关补贴列入《楼宇更新大行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