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协、房委会看待宽敞户大不同 房协所有家庭成员满65岁毋须调迁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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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著家庭成员搬离公屋单位及离世,仍然居住在该单位家庭就会有机会被列为宽敞户,要求迁往较小的单位。作为提供出租单位的房协及房委会,在宽敞户的政策上亦有不同。
房委会去年初通过检讨,只有残疾成员及70岁以上的长者,才能剔出宽敞户名单,然而房协在2015年8月1日开始,只要单位内所有的家庭成员均年满65岁或以上,则毋须调迁。

作为提供出租单位的房协及房委会,在宽敞户的政策上亦有不同。(资料图片)

以往房委会及房协也会按家庭人口,向申请人分配单位,许多时也是三代人同住一室,但随著子女成家立室,或父母相继离世后,余下的家庭成员享有的居住面积,就会超出编配标准,家庭会被视为宽敞户,将被要求迁往较小的单位。

房委会去年初通过宽敞户政策检讨,继续沿用过往政策,凡有残疾家庭成员或年届70岁或以上年长家庭成员的住户,就会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至于60至70岁的家庭成员,则会放于宽敞户名单的最后位置。此外,亦会向“优先处理宽敞户”提供最多三次房屋编配,以及最多三个月的免租期作为诱因。

反观房协处理宽敞户政策,则与房委会不同,房协由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如所有的家庭成员年满65岁或以上,则可不用迁往较细面积的单位。但若然获安排调迁的宽敞户,拒绝3次的住屋编配安排,则会被终止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