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案】5人暴动案商议第3天 陪审团透露未达大多数裁决
撰文: 许家希
出版:更新:
前年大年初二旺角骚乱,梁天琦等5人涉暴动案,陪审团退庭商议进入第3日。今开庭时向法庭提出第2条问题,指现时未达成大比数裁决,是否需要通知法庭。彭官再提醒陪审团无需有时间上的压力。
法官彭宝琴请陪审团保持开放态度,集思广益,在讨论其他控罪时,或会对现时未达大比数裁决的控罪有帮助,故需继续聆听其他陪审员意见,亦需继续表达自己意见,互相讨论。彭官再次提醒陪审团不需有时间上的压力。
【梁天琦案】陪审团问何谓“意图”? 官指可以是刹那间情绪影响【梁天琦案】5人涉暴动案 陪审团加时讨论 明天继续【梁天琦案】法官引导陪审团 吁勿受政治理念或感情用事影响【梁天琦案】5人涉暴动案退庭商议 官提须考虑证人会否认错人
陪审团加时商讨未有裁决
陪审团昨日下午5时曾提出问题,并就众被告所面对的五项暴动及煽惑他人暴动罪名,当中提及“意图”的意思。法官即开庭解释,指控罪中的“意图”,并无特定法律定义,以一般生活经验的理解便可。彭官又指,意图不一定是有周详计划而作的事情,即使是刹那间情绪影响而作出的行为,也可以存在意图,但陪审团必须裁定各人是有有作出控罪所指行为,才能裁定他们有罪或罪脱。
陪审团昨在问问题后,再退庭商议,并要求“加时”讨论,并透露非所有控罪均有裁决,法官至晚上9时著陪审团先休息,今天进入第三天商议。
5名被告分别为梁天琦、李诺文、卢建民、林傲轩及林伦庆,共面对6项罪名,当中4项为暴动罪,林傲轩另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梁天琦则面对一项煽惑暴动罪,控罪指被告们于2016年2月8日至2月9日期间,在旺角一带作出暴动行为。
案件编号:HCCC40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