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惩教员涉奸亲女案 女事主作供3次称不确定被奸 父获当庭释放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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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惩教署职员涉嫌在5年内多番性侵亲女,起初揸胸和抚摸阴部非礼,继而强迫女儿为她手淫和口交,最终更强奸女儿。父亲否认非礼和强奸等5罪今(17日)于高等法院受审,女儿X下午作供时,3次表示不确定有没有遭亲父强奸。控方索取指示后,决定不再进一步举证,法官指示陪审团裁定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被告当庭获释。

曾任职惩教署的60岁被告,被控强奸及非礼亲女在高等法院受审。(资料图片)

事主为被告“二奶”所生女儿

现年60岁的被告T,否认于2008年至2013年(即X9岁至14岁时),在牛头角彩德邨及深圳,非礼及强奸X。被告否认3项非礼、1项对16岁以下儿童作猥亵行为和1项强奸罪。

现年19岁就读中六的X为被告亲女,而X母则是被告的二奶,X于2013年9月来港读书,但仍居于深圳,被告则于2011年退休后,搬上深圳与X及其母同住。

事主突称忘记9岁发生的事

主控官问X,2008年9月,即是她9岁时,记不记得发生甚么事?X直言不记得。主控官尝试再勾起她的记忆指说:“喺屋企有无发生咩特别事?”她指无,并解释说:“𠮶时年纪仲细⋯印象唔系好深刻⋯𠮶时我仲细个,同阿爸经常有拗撬,好多争执,譬如家庭、学业。”

称录口供时已抱不确定心态

但女事主强调未试过发生家暴,又指当时精神压力比较大,又因家庭不和睦,父母常因金钱上有拗撬,而且事隔已久,故不确定有否被侵犯。她直言录口供时已抱著不确定的心态。

事主曾疑似因家暴入院

法官闻言后,便问X有没有甚么想告知他们,又问她知不知被告因何事被拘捕,她表示知道。主控便再追问她:“(被告)有无强奸你?”X只是称“唔确定。”她指去年1月17日,她因疑似遭被告家暴而入院,后来她曾向社工提过被奸,社工问她需不需要报警,她当时多次拒绝,惟后来仍有人报警。

只称曾遭父拥抱摸到腰

主控问X为何会向社工谈及遭被告强奸,X说因为被告对他做了一些不合法的事,即是“过度嘅触摸,例如啲唔合理嘅地方,胸部、腿部及大髀”等。主控再向她澄清:“咁被告有无咁做?”女事主指被告会拥抱安慰她,而拥抱时有摸到她的腰部。”一次与老师及同学吃晚饭时,她提到被告这些举动,她坦言对此反感,但她不确定是否性骚扰一种,于是向老师诉说。

法官指引裁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听取X的证供后,下令休庭让控方索取指示,控方最终决定不再进一步举证,法官则指示陪审团裁定所有控罪罪名不成立,被告当庭获释。据了解,X上庭前一直采合作态度,亦无异样,惟今天上庭后却有戏剧性的变化。

案件编号:HCCC32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