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的士司机扣分制 建议18项违规行为扣分 扣满15分停牌三月

撰文: 潘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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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本港不少的士司机拒载、兜路屡受抨击,政府正研究引入的士司机扣分制的可行性,建议就18条罪行引入扣分制,分较严重罪行及较轻微罪行两类。较严重罪行包括滥收车资、拒载、兜路等,建议扣10分;较轻微罪行包括拒绝发出收据、未有携带足够“散银”即10元、2元及1元予乘客找赎等,一律建议扣5或3分。
根据拟议中的扣分制,如在两年内扣满15分或要停牌最少三个月,做法参考一般驾驶者记分制度,机制料最快明年上半年展开立法。本身是的士服务质素委员会成员的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认为扣分制的方向正确,但部分条文如司机无“散银”找赎则被扣5分比较“离谱”及不合理。

政府研究引入的士司机扣分制,冀提升业内服务质素。(资料图片)

涉6种严重违规 12种轻微违规

政府建议的扣分制基于现行与的士司机相关罪行作蓝本,当中拟从24条现行规例中,拣选18项违规行为列为扣分制违例制度。拟议的18项违规行为中,6项属较严重违规,包括滥收车资、毁坏或更改的士咪表等,一律扣10分。

有12项则是较轻微的违规,包括游荡或将车辆停在的士站以外的地方、在其的士被租用时,未经乘客同意,允许乘客以外的任何人登上的士等则建议扣5分,占8项;余下4项包括司机未有保持个人整洁及衣着适当,在车内或车上吸烟及无理延误行程,以及在晚间没有亮起的士灯箱等则建议扣3分。

至于,不建议列入扣分制的罪行有6项,包括未有根据法例处理失物、的士站以外位置停车上落客、未有保持车辆整齐清洁。

司机未保持个人整洁拟扣3分

身兼的士服务质素委员会成员的立法会议员谭文豪表示,政府有向委员会提及过有关引入扣分制的建议,委员均持开放态度,细节未落实。但他认为司机如未有携带足够“散银”予乘客找赎,及的士游荡便建议扣5分是离谱及不合理,质疑“咩叫做游荡?司机食烟滋扰到乘客反而扣3分!”。他指,司机讲粗口、不礼貌暂不列入扣分制,皆因并非现行罪行,建议通过有效的投诉机制处理。

委员会除了讨论建议引入扣分制外,亦有讨论建议加强罚款,如考虑由现时最高罚款1万元、监禁6个月,提高至罚款2万元及监禁一年。

谭文豪指,政府研设立的士司机扣分制方向正确。(资料图片)

的士业忧条文存灰色地带掀更多争拗

另一的士服务质素委员会成员、汽车交通运输业总工会九龙分会主任杜燊棠表示,赞成引入司机扣分制,但反对部分条文,如兜路及拒载均存在灰色地带:“兜几多先系兜路?刚巧冚旗,乘客夹硬上车咁又点?只会容易引起更多乘客与司机的争拗,仲边会有司机入行。”至于没有“散银”找赎,杜直言银行都兑换不到这么多“散银”。

另一成员兼的士商会主席黄保强支持政府加强执法打击“黑的”,但部分条文俨如“苛法”、“恶法”,直指不合时宜:“街市都唔收一毫、两毫啦!”。

杜燊棠担心部分规例列作扣分制会令司机与乘客引起更多争拗。(资料图片)

运房局:目标明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回应表示,经检讨后,建议采取双管齐下方案,提升的士服务质素。如的士司机滥收车费、拒载、兜路、兜客及毁损、损坏及更改咪表,建议实施两级制罚则,订明重犯者将面对更高的罚款上限及最高监禁期,以阻吓屡犯者; 

而为加强整体阻吓性,尤其针对屡犯者,建议参考现行的违例驾驶记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机违例记分制度。如的士司机违反与的士相关的法例时,除被判罚外,亦同时会被回分;当被扣的分数达到一个指定数目时,有关司机会被停牌一段时期。政府目标是在明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
 
至于推出专营的士方面,政府正积极筹备所需的条例草案,并争取于2018-19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