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揭圣公会管浩鸣“公司股份转让”买楼 疑涉避税660万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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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查册发现,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去年9月透过公司股份转让方式,买入大潭浪琴园的千呎单位,作价约2,200万元。报道指,土地注册处并无相关交易纪录,管浩鸣因而可避税660万元。
管浩鸣回应报道指,买入单位不是个人物业买卖,而是公司股份转让、家人私事,并非炒卖,亦与圣公会物业无任何关系。

《明报》揭发管浩鸣疑透过“公司股份转让”买楼,避税660万元。(资料图片)

《明报》今日(14日)报道,管浩鸣最初否认自己买入浪琴园单位,但随后改称只是公司股份转让。他表示,转让公司股份形式买卖单位,不涉及物业的印花税,强调是市场上基本的做法,“很多都是用公司(股份)转让。”

另外,报道指管浩鸣现时透过“安沣有限公司”,持有黄大仙一个舖位,而该公司申报的地址,由工程顾问公司“富勤楼宇质素增值顾问有限公司”营运。根据该公司网站资料,圣公会管业委员会是客户之一,工程项目包括教省办事处、圣公会毕拉山幼稚园等。

圣公会回复《明报》指,神职人员及员工毋须向圣公会申报以私人或公司名义持有物业,管浩鸣以私人名义买卖物业乃个人行为,与圣公会无关,亦毋须批准。

圣公会又证实,管浩鸣已向相关委员会披露,持有商舖公司的一名股东,同时亦是工程顾问公司的股东;圣公会强调,所有工程项目按既定程序报价或投标,并经委员会审批,不涉任何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