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衣柜藏尸案】前男友杀人兼偷窃 官指看不到丝毫悔意囚终身
港龙空姐陈曼仪5年前被发现伏尸家中衣柜案,陪审团在本周二以比6比1大比数裁定陈的前男友莫俊贤谋杀罪成,控方更披露莫在勒毙陈之前约3个月,曾因恐吓及殴打陈而被判守行为;他杀死陈后,又拿走她的手机及提款卡,更用来提款,但未有成功。辩方律师求情时称被告称已感后悔。惟法官指被告冷血,亦看不到被告有丝毫悔意,接纳控方所讲,被告是个不负责任,只顾自己的人,依例判他终身监禁。
求情:一方的错令两失大好前途
辩方律师形容本案是1宗悲剧,2名年轻人因相爱而走在一起,却因为一方的出错,如今导致2人失去了原拥有的大好前途。辩方律师表示,虽然事后被告多次向受影响的死者家属及自己的家人、亲朋好友致歉,并表示感到非常懊悔;可是,一切已经不能够回头,希望被告真诚悔改的态度,可以对其日后获得假释的机会有帮助。
官斥被告对死者毫无敬意
惟法官却质疑其说法,并表示在整个审讯的期间,法庭看不到被告人身上有丝毫的悔意,被告人声称自己非常深爱死者,但并没有对死者表出一点敬意,在审讯的过程中将死者的私生活放到法庭上,显然侵犯了死者的私隐;同时,审讯更重新迫使死者的家人再度面对至亲惨死的回忆,“犹如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
斥因妒忌及占有欲而夺人生命
法官更提及,被告人早前因对女死者施暴,曾被法庭判予签保守行为,禁止他再度对他人使用暴力;法官续指,被告人显然没有汲取之前的教训,引致如今进一步杀死了死者。
法官更指,被告人因为一时的妒忌及占有欲,夺走了1名年轻女子美满丰盛的人生;并且在逃走上大陆的短短一段日子,已另结新欢并诞下儿子,没有为对方的人生著想;可见,被告人是1名不负责任、只顾自己的人。
知空姐另结新欢动杀机
被告莫俊贤(31岁)被裁定于2013年12月4日,在荃湾荃威花园一单位内谋杀26岁女子陈曼仪(下称:陈)。
案情指,2012年莫与陈成为情侣,但至翌年9月,莫与陈有金钱争执,莫在两日内威胁和袭击陈,最后二人分手。事发当日,被告上门,并声称查看陈的手机后,发现陈已另结新欢再与陈争执,结果将陈勒毙。
杀人后拿走电话提款卡
在本案开审前,莫已承认控盗窃罪及企图盗窃罪,案情指莫在杀死陈后,偷去她的提款卡,他声称陈曾告知他提款卡密码,他欲用来提取金钱以潜逃之用,惟陈已改密码,莫未能提款,便扔掉了提款卡,之后再将陈的电话变卖获1200元,之后潜逃内地。
空姐家人衣柜发现尸体
审讯时,陈的幼妹上庭作供称,在2013年12月8日,收到姐姐同事来电指她数天没上班,亦失去联络。陈幼妹即通知父母,最后由父亲在陈衣柜中找到身穿空姐制服的陈,其颈上仍系有制服的领巾,之后报警求助。
被告声称已与空姐和好
被告自辩时称,他认识陈时觉找到了“Miss Right”,二人当晚便发生了关系,成为情侣,他亦一改多女友生活态度,变得专一。惟后来二人分手,案发当日他上门欲拿回颈巾,期间二人重修旧好,陈更打电话回公司“诈病”以便陪他食晚饭。
被告称曾被空姐骂“无X用”
惟陈上洗手间时,莫称无意中从陈的手机发现陈与另一男子有暧昧对话,便质问陈是否已另结新欢,又问:“你系咪姐系玩我?”陈直认不讳,更说:“佢飞嚟北京揾我,搞过嘢啦”、“同佢搞好过同你搞X街”、“你都无X用”,之后二人发生纠缠,他捏陈的颈,至见到陈失禁没有反应,知道杀了人,便把陈的尸体藏在房间的衣柜里。
杀人后向好友称觉解脱
被告的好友供称,被告事后曾向她剖白杀了陈,又说他与陈分手后很痛苦,又说他得不到的,都不会给别人,杀了陈也感到解脱,更能一觉瞓至天光。
被告潜逃大陆约3年期间,据悉是以靠打黑工为生,于2017年才被大陆公安在深圳龙岗区一间美发店内拘捕。莫透露自己杀人后,从父母处拿了十多万后潜逃大陆,约半年后在内地结识女朋友,并育有一子。在与警方的录影会面中,莫曾说:“对唔住内地帮我生左仔嘅女朋友。”又感叹自己令儿子失去完整家庭。
主控官曾斥被告自私占有欲强
主控官在盘问被告时,直指被告为人妒忌心重、占有欲强、为人自私,明知可能被捕仍识新女友,更生下孩子,更指他从未向警提及事发前他被陈曾挑衅他说“你无X用”,认为被告声称遭侮辱他性能力的话,根本并不存在,亦因陈无法解释,才这样说。
案件编号:HCCC24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