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车祸检讨】运输署认工时指引无法律责任  律师批监管乏力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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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今(7日)日下午继续召开,第二节由运输署署长陈美宝作供。政府委托的资深大律师邓乐勤质疑,署方为巴士公司制定的工时指引不是法例,没有规管力度;陈美宝承认巴士公司于此是没有法律责任,但强调指引具弹性、可适时修改。
另外,由于陈美宝仍未完成作供,委员会主席伦明高宣布听证会将于明(8日)早上10时继续。

运输署署长陈美宝称九巴工时指引具弹性、可适时更改。(卢翊铭摄 )

邓乐勤在会上再次问到,有关巴士公司的工时指引为何不是法例,他认为这缺乏规管力度,令巴士公司免于刑责;陈美宝解释,从监管和营运的角度检看,采用指引的好处是具弹性、可适时更改,如果是条例就较难作出修改,署方亦会要求巴士公司提供纪录,惟其承认的确是没有法律责任。

署方正研究车长培训加入抗压课程

陈美宝又提到,在大埔公路车祸后,运输署有成立工作小组,以跟巴士公司商讨如何制订培训车长的指引,当中署方正研究加入车长如何处理情绪问题,和如何纾解工作压力的事宜。

邓乐勤问到运输署是否知悉兼职车长的正职时,陈美宝回应指,署方并没有向巴士公司收集相关的资料,亦不知道兼职车长其余时间的工作,邓乐勤随即质疑巴士公司如何确保他们休息是否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