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非现行工伤范围 李卓人促立法:免工友死得不明不白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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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劳工法例未有把“过劳死”纳入保障范围。饮食及酒店业职工总会今日(27日)到香港港丽酒店门外抗议,批评本港多间星级酒店工时长,以及出现“有假无得放”的情况,要求公司改善超时工作及工友待遇,并悼念1名去年10月份于工作期间死亡的房务员工。
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表示, 现时香港法例并没有将工作期间死亡或“过劳死”列入工伤范围,使许多工友在工作期间猝死都无法列入工伤个案,“死得不明不白”,政府应立法保障劳工,避免“过劳死”的情况。

饮食及酒店业职工总会就本港酒店业出现超时工作情况,曾到多间香港高级酒店了解,并收到逾30名工友投诉。饮食及酒店业职工总会组织干事陈子杰指,工会发现酒店业加班情况十分严重,员工除每天工作9小时外,更因人手不足及工作量过多,仅得半小时的食饭时间,“密密做无停手”。

他续指,部分酒店主管要求员工加班最少2小时,有工友因有赶工,而出现受伤或职业劳损情况。陈形容,酒店基本上没空间让员工放假,更有公司以“拖字决”,或要求员工以俗称“卖假”的方式于休息日工作,即员工须连续7天上班。

陈子杰说,过往酒店业的长工时问题遭到忽略,不少工人感到身心疲惫,更有工友于去年于工作期间猝死:“喺香港无标准工时立法的情况下,酒店业员工其实身受其害!”职工盟秘书长李卓人表示, 现时香港法例并没有将工作期间死亡或“过劳死”列入工伤范围,使许多工友在工作期间猝死都无法列入工伤个案,“死得不明不白”,政府应立法保障劳工,避免“过劳死”的情况。

工会批评,酒店业入职起薪过低,导致长期人手不足及难以请人,使工友长期加班,并促请政府就标准工时尽快立法,改善整个劳工界的长工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