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外判制度 工会倡价格评分只占合约至3成 政府仅愿降至6成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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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海丽邨工潮后,揭房署外判制度下有漏洞。工会早前与劳福局长罗致光等组成的跨部门工作小组会面,包括职工盟、清洁工人职工会等,就政府外判制度表达意见。关注生活工资联盟项目统筹胡穗珊说,在会上曾倡设立约满酬金及“生活工资”为工资下限等,惟局方仅答应会就设立两年制的合约满酬金,作积极考虑,避免外判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离职,使劳工蒙受遣散费损失。
局方就设立两年制的合约满酬金作积极考虑
工会早前与劳福局长罗致光等组成的跨部门工作小组会面,包括职工盟、清洁工人职工会等。关注生活工资联盟项目统筹胡穗珊说,曾在会上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在合约中以“生活工资”作工资下限、改善政府外判合约评分制度及设立约满酬金等。
她引述局方回应指,会就设立两年制的合约满酬金作积极考虑,避免外判公司要求员工自动离职,使劳工蒙受遣散费损失。
胡穗珊批局方没有诚意聆听团体意见
然而,在政府外判合约评分制中,价格评分比例约70%,胡穗珊指目前价格因素主导中标机率,故在会上建议提高在技术评分中“工资”和“工时”占的影响,并倡当中价格评分占的比例降至30%,以保障工人;但局方则反建议指,考虑把技术与价格评分比重调至4:6,并在4成中把工资占的比例加至15%,胡批评:“佢自己都有晒剧本!”
在倡“生活工资”为工资下限,以改善外判工人薪酬偏低的问题时,胡穗珊引述局方称“做唔到”。她坦言对会议非常失望,认为政府在整个检讨中不愿意订立指标,形容局方没有诚意聆听团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