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致光指基金池增道德风险 未来将就撤销强积金对冲与政党见面

撰文: 杜洁心
出版:更新:

自从撤消强积金“对冲”计划雏型曝光后,劳福局局长罗致光连续4星期,发表与强积金对冲有关的网志,今日(22日)以“取消‘对冲’要考虑公平原则与就业保障”为题,指仍有不少人士对政府的初步构思感到很复杂;但他认为,简单的方案,如“基金池”容易顾此失彼,更容易出现“空子”让“不良”分子钻,苦了良好分子。
他表示,会陆续安排各政党于未来见面;期待届时可以集思广益,优化取消“对冲”的初步构思。

罗致光在网志表示,过去一星期,与多个商会及劳工团体会面,介绍取消强积金“对冲”的初步构思,解答疑问和收集意见,惟不少与会人士表示,政府的初步构思很复杂。

然而,简单的方案会令“不良”分子钻“空子”,他举例指,过去有不同意见指应设“基金池”以支付遣散费或长服金;意见包括来自2017年初特首选举中,候选人之一的曾俊华;自由党;和保安业商会、物业管理联会及环境卫生业界大联盟所提出,他们提出以“人头税”的形式,雇主按雇员人数供款入“基金池”。

然而,采取“基金池”的做法,长服金提供就业保障的功能就会失效;雇主会觉得,反正都由“阿公”(“基金池”)支付解雇职员时需付出的长服金,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罗致光甚至举例子指,不能排除有雇主及员工会通过协商滥用“基金池”,雇主可以与雇员订立两年合约,然后每两年解雇一次;然后,雇员可以从“基金池”领取遣散费,让雇员获得额外报酬。

雇主不但可以说服员工接受较低的薪酬,亦变相把员工成本转嫁给其他“基金池”的雇主。这对良好雇主与好雇员都会很不公平。

罗致光解释,公共年金制度不是一个福利制度,主要作用是避免个人因长寿所带来经济上的风险,以及取代个人投资的风险。(资料图片)

大约只四成离职员工 符合领取遣散费或长服金资格

他指,现时如雇员自动辞职,或年资未足两年或五年,分别都不合资格领取遣散费或长服金;而按以往政府统计处有关雇员离职的调查及所涉员工的年资分布,大约只有四成员工离职,符合领取遣散费或长服金;然而若上述道德风险效应出现,将离职牵涉遣散费或长服金的百分率增加一半至一倍。

他指,“基金池”增加了道德风险,对良好雇主与雇员不公平,对于较为稳定的行业不公平,亦增加整体雇主的承担,减低雇员的就业保障;相对政府初步构思中的专项储蓄户口雇主注入“基金池”的承担更高,雇员的就业保障亦较低。

他未来会陆续安排各政党于未来见面,期待可以集思广益,优化取消“对冲”的初步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