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名苦主疑堕“小产权房”买楼陷阱 每人损失40万元人民币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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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80名在广东省惠州惠东县稔山镇购买“海岸居”单位的港人,疑堕入买楼陷阱。他们在内地购入属“小产权房”的“海岸居”物业后,才发现只可作村民自住的房屋,同时无国家签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加上楼盘属违法建筑,被内地有关当局勒令清拆,苦主或每人损失30万至40万元人民币。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已联络中联办协助,转介个案至惠州市政府跟进。

协助苦主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指,约80名港苦主疑堕入买楼陷阱向她永助。(葛珮帆提供)

苦主马先生(化名)称一年半前在朋友介绍下,以约40多万购买两个约800呎的“海岸居”单位,买卖过程中有中介和律师参与,令他很有信心,惟买卖合约上无标明是“小产权房”,只列出是“合作建房”,想不到因此而会蒙受损失,甚至现被指违规及要清拆。

“海岸居”被指属违规建筑,被勒令清拆。(葛珮帆提供)

协助苦主的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解释,“小产权房”即是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只容许村民之间互相转让,亦不能转让或者出售予非村民的第三者,由于苦主跟当地房产中介签订“合作建房文件”,不是正式房屋买卖文件,同时无国家签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在有关部门未有备案,交易根本不受法律认可。本月12日,“海岸居”更被指属违规建筑,被勒令清拆。

宜海外置业前征询本港法律意见

葛珮帆建议,随港人到内地及海外置业有上升趋势,蒙受损失的个案亦愈来愈多,她呼吁市民如在海外置业,应先做足功课及征询本港法律意见。她透露,现时苦主正征询法律意见,商讨集体民事诉讼,并已联络中联办协助,转介个案至惠州市政府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