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共107名警员涉案 73%属休班警 警方︰非常重视诚信管理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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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犯案近年备受社会关注,据保安局书面回复立法会特别财委会质询,过去3年,分别共有44名、55名及33名正规警务人员被警方或其他执法机关拘捕。107名被捕警察当中,约73%属休班期间涉案被捕,其余是当值期间涉案被捕。警方指出,于2009年已公布行为指引,订明警务人员不论在当值或休班时,应避免与不良分子交往、避免利益冲突等。

据警方统计,由2015年至2017年,被警方拘捕的正规警务人员分别有 19、 34及 18人,当中分别有 15、 21及 15人涉嫌干犯由“警队定义”为罪行性质属较严重的刑事案件。至于由其他执法部门,包括廉政公署及海关拘捕的警务人员人数,由2015年至2017年,分别有16名、9名及11名。

整体而言,过去3年合共有107名正规警务人员被捕,涉及的刑事案件包括强奸、非礼、伤人及严重殴打、袭警、刑事恐吓、店舖盗窃、车辆内盗窃、杂项盗窃、诈骗、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等。

警方︰有当值或休班行为指引

警方表示,非常重视警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并早于2009年制订了“诚信管理综合纲领”,透过四管齐下的方针,即“教育及培养诚信文化”、“管治及监察”、“惩治及阻吓”和“融入及支援”,推广警务人员正直及诚实的品格。同年并公布行为指引,订明警务人员不论在当值或休班时,均应该反对及举报贪污及其他不当行为;避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滥用公职身份;避免利益冲突;及以公正的态度待人处事等。

警方现时有 3个恒常的委员会负责推行诚信管理,并于去年2月更成立由助理处长 (服务质素 )主持的“诚信管理特别工作小组”。警方指,在入职及在职训练课程、晋升遴选面试及“实践价值观”工作坊中,亦已加入诚信管理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