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与15岁私影少女非法性交 事主称案发时穿上护士短裙
休班警涉嫌为15岁私影女模拍照时发生性行为,被控非法性交,警员否认指控,案件今在屯门法院开审。女事主庭上供称,案发时是她第三次接被告的私影工作,并于被告屯门村屋的住所内拍摄,她指被告叫她穿上一条护士装连身短裙,及一套带透明视感的内衣物,期间脱裤与她性交,被告更边拍边做,事后更给她2千元。
被告陈健敏(38岁)报称警员,被控于2013年与当时未满16岁少女X非法性交。
事主称曾告知被告年龄
女事主X在屏风后作供,声音沙哑,她于1997年11月在香港出世,学历至中四程度。2011年约13、14岁起,她在中学同学介绍下认识到名为“阿健”的男摄影师,即被告。二人最初透过社交应用程式Whatsapp联系,X表明有兴趣私影,并按要求简单介绍自己,包括姓名、年龄、就学年级及出生年份日期等。
首次私影穿校服短裙拍照
X表示,二人第一次见面,由阿健在观塘地铁站带她到一工厦内影楼,二人单独共处一室,X在布帘后,换上由阿健准备的校服拍照,X形容是两件式女装校服,为开胸扣纽裇衫及一条“遮住PatPat多啲”的短裙,阿健教她摆姿势。拍摄完结后,阿健即给予约千多元现金作报酬。
第二次拍摄代打开心口钮扣
几个月后,二人再相约在同一间影楼私影,X有应要求换上一套兴上次类似的校服,不过拍摄期间,阿健走向她并打开其心胸上方的第二粒钮扣,又说:“打开影会靓啲。”X即退后,之后对方无再触碰到其身体,并在X换回自己衣服后给予千多元现金报酬。
第三次拍摄问:影唔影性感啲
直至2013年暑假,二人第三次见面并私影,X表示当时自己面对中四留级并打算缀学,当阿健Whatsapp中问再私影及表明“影唔影性感啲”,提出以二千多元作报酬,X应允。
X称到阿健位于屯门一栋三层高村屋住所,二人在百多呎宽的房内独处,原本著背心、长裤的X在一轮拍摄后,X换上由阿健提供的护士装,X形容,是一条短袖连身裙,长度仅遮大腿三分一,并有一条带透视感、可见到私处的粉红色内裤,及一条透明感“类似胸围的物件”。X均一一穿上。
指被告拍摄期间脱下裤子
X忆述说:“影影下,佢开始除自己条裤。”仅剩内裤,之后就除X的内裤,拉至X大腿,并吻X全身及再影相,“影影下(佢)除埋自己条内裤。”而X的内裤已褪至一条腿套住。X忆述,阿健便把生殖器具放入她阴道,并边摆动边拍照,维持约2至5分钟。完事后,X见到阿健脱走安全套,但事先不知他何时戴上,X随后到厕所冲凉及换回自己衣服。阿健甫给予她约2千多元报酬并送她到巴士站。
一年后作第四次私影
X指,自己清楚记得事发在2013年的7月至9月,除了因为缀学问题外,自己亦在右手前臂纹身,事发见阿健时,已纹上但未上色。距事发后一年,她才与阿健第四次见面及私影,在一影楼穿自己衣衫拍照,但她已不记得身处地址,拍照后获取千元报酬,二人之后无再见面,直至在荃湾警署办认人手续。
X下午将接受辩方盘问。
案件编号:TMCC11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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