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发展障碍女童疑未获足够食物险死 亲母被控忽略儿童案开审
患有发展障碍的7岁女童,被发现体重过轻,生病又未有带看医生,她的父母又疑未有向社工有关这名女儿的资料,二人因而被控虐儿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名,二人否认指控,案件今在高等法院开审。主控官在开案陈词透露,案发时女童很轻,留院两周才仅有14.8公斤,指女童母亲未有给她足够食物,生病又未带她求医,被发现时更体弱至几乎死,母亲虽有社工跟进,惟她却未有让社工及医生等告知女儿的状况。
母被控虐儿 父亦涉妨碍司法公正
女被告王荣汶(42岁)及男被告凌耀忠(52岁),二人均报称无业。女被告被控一项残暴对待儿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项企图误导相关人员并涉妨碍司法公正罪。
控罪指女被告于2015年4月至7月期间,疏忽照顾她7岁女儿;两被告又被指于同年7至9月期间,误导医生、社工及警员等有关她们女儿的背景、病历及健康状况等。
女童一直患有发展障碍症
主控官在开案陈词时透露,案件是一宗严重疏忽导致受害女童有永久性的伤害的案件。女被告在内地任职老师,她与男被告于2006年结婚,两年后诞下受害女童。女被告于2013年先带她与另一丈夫所生的孖生女儿及1名儿子来港,并与凌在青衣某公屋单位居住。后来二人分开,女被告迁出单位,搬到荃湾一单位居住,并有申领综援,翌年接受害女童来港。受害女童案发时7岁,她一直患有发展障碍症等健康问题。
被发现时体弱至动不得
社会福利署知悉女被告的家庭状况,自2014年年尾至2015年曾4度接见女被告,并有派社工跟进,但女被告并没有透露受害女童来港,及她的健康情况。
控方指女被告疑未有向女童提供发展所需的足够食物,亦未理会女童体重不断下降,至女童生病及甚至体弱至动不得,仍未有求医,至女童几乎死去。
老师发现女童走路拐下拐下
控方续指,X的幼稚园班主任谭老师,曾分别于2015年2月及4月,先后两次发现女童的脚及前额出现打痕及瘀伤。谭称当时状见女童走路拐下、拐下,她上前欲拥抱女童时,女童表现得十分畏缩。女童的母亲及后向谭解释指,因为女童太过顽皮,亲戚一时忍不住打了她。谭又指,直至同年4月28日最后看到X上课的当天,女童仍是一名正常、开心的小孩子。
医生认为女童长期肌饿致消瘦
控方表示,同年7月18日当晚,女被告把女童送到仁济医院急症室,事件因而暴光。控方庭上引述了3名医生的口供,3人证实女童营养不良,身体非常虚弱,于急救期间,体温更出现过低,又因长期肌饿所引致的瘦弱等。3人均认为女童被受严重忽略,或曾受虐待的可能性。
控方又向陪审团呈上女童伤势的相册,相册内显示女童身体上有多处严重的损伤包括前额、前臂及后臂、手掌、手肘、大脾、背脊、脚板底及臀部,大部分的伤口均伤及至筋骨。
女被告指外婆未有喂养好女童
控方又透露,女被告曾向社工及医生证人说,女童是早产孩婴并且有天生缺陷,小时候行动不便及说话有困难。她又指至2015年6月来港前,女童一直由内地外婆所照顾,但因外婆没有好好喂养她,才令她的身体状况不佳,遂决定将女儿送回香港照顾。
男被告指女童不时撼头埋墙玩屎
警方后来介入调查,并与男被告录取口供,男被告声称女童曾与他在青衣单位内居住,他亦有照顾女童起居饮食。男被告又曾声称,每日会喂奶及粥水给女童3至4次,但女童胃口时好时坏,又称女童不时会撼头埋墙及玩屎。
聆讯继续。
案件编号:HCCC7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