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强:循4方面调查港独问题 包括刑事罪行条例

撰文: 林璐菁
出版:更新:
袁国强回应《人民日报》文章,称将考虑以《刑事罪行条例》处理港独问题。(资料图片)

《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促香港律政司引用《刑事罪行条例》,向主张港独的党派采取法律行动。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今早出席活动后,避答相关问题,惟下午终就此事回应,而且与人民日报的观点不谋而合,指律政司现正循4方面考虑如何处港独问题,包括刑事罪行条例。

袁国强透露,4方面即包括《公司条例》、《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以及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他强调港独违反《基本法》,亦是大是大非问题,因此律政司将会严肃处理,亦会按正常程序,包括交由执法机关调查,并待调查报告完成后采取行动。

涂谨申:叛逆罪须涉严重暴力威胁 杨岳桥:刑事罪行要动机及实质行为配合

本身是律师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指,《刑事罪行条例》中的叛逆罪必须涉及严重的暴力威胁,否则不能以此罪控告,但他指如有组织无法按《社团条例》注册,仍自称负责人或继续运作,则有机会触犯法例,相信律政司不会胡乱控告,可则只会造成反效果。而本身是大律师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则指,刑事罪行要有动机及实质行为配合,如果只是言论,看不到干犯任何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