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失人脑】脑部解剖需时近月 不会归还家属 多作标本研究

撰文: 黄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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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区医院爆出遗失死者脑部样本事件,院方已报警处理,并就事件向家属表示深切歉意。
有脑科教授接受《香港01》访问指,脑部是一个较特殊的器官,需要先浸泡近一个月可以解剖,所以遗体都会先火化,完成解剖程序后亦不会归还予家人,病理科会留作研究或标本用途,但绝对不会当作医疗废料处理。

北区医院殓房只有大门上锁,内里的标本室未有上锁,而且也没有闭路电视对正标本室大门。(罗君豪摄)

港大学医学院脑内科教授张德辉接受《香港01》访问表示,一般需要解剖脑部的情况有两个,一是死因不明,按照法律要求需要解剖,以向死因裁判庭提交死因;二则是医生怀疑死者的脑部发生病变,有可能涉及传染或遗传的脑部疾病,故病理科会联络家属,并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局部解剖程序。

同时,由于脑部跟其他器官不一样,不可以单凭肉眼观察、拿出来直接触摸,或切部分组织;张德辉称如要解剖脑部,需先将整个脑部取出,再浸泡在防腐剂,让防腐剂渗入脑部,需时约3至4星期,以使脑部变硬,及后医生才可把脑部切片化验。由于过程需时,所以遗体都不会等待整个解剖程序完成,家属便会办理火化等身后事。

北区医院病人脑部离奇失踪时序。(香港01制图)

解剖后脑部不完整 不能放遗体

张德辉又提到,在完成解剖程序后,脑部都不会归还予家属,一来脑部并不完整,亦不能够放回遗体原有部位;但因为解剖脑部是比较罕见,所以医院病理科都会保留脑部作研究或标本用途,但绝对不会当作医疗废料处理。

张德辉提到,在完成解剖程序后,脑部都不会归还予家属。(资料图片/江智骞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