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案】闻杀“阿J”有3千万美金 “小草”以为讲笑

撰文: 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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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Dan6工厦揭石棺藏尸案今(11日)于高院续审。案发时身处现场的“小草”何菱瑜,以特赦证人身份出庭,她称案发时受雇于首被告曾祥欣当秘书,并与3名被告等人同住该单位。她的职责主要为组织“there”作会议记录,又透露组织会开会讨论不同犯罪活动,但她以为大家只在讲笑。有次会议上,首被告提到杀死张万里,组织会给3千万美元(约2.3亿港元),之后更见首及第三被告研究如何动手及弃尸,但她仍以为只是在说笑,更提议弃尸大屿山。

“小草”何菱瑜虽听闻众被告提杀人,但她只以为大家在说笑。(余俊亮摄

弱质纤纤的何菱瑜(现年20岁)今以微弱声线作供,并多次被法官要求她提高声量,作供时众被告亦未有与她有任何眼神接触,其间她以娇嗲声音向法庭传译员要求喝水。

占旺区认识首被告

何供称,她于国内出生,约2至3岁来港,学历至中五,现时无业,原名何静汶(译音)的她,于2015年改名何菱瑜,花名为“小草”及“草儿”,同年与男友同居于葵芳。

何指,她于2014年在占领运动的占旺区认识首被告曾祥欣(阿T),并成为朋友,之后亦认识了次被告刘锡豪(阿豪)。何指,曾祥欣之后以月薪8000元聘用她为秘书,以纪录众被告及其两名友人在讨论组织“There”的事宜。

三名男被告(由左至右):曾祥欣(26岁)、刘锡豪(21岁)及张善恒(23岁)。(中央社图片)

组织不定期讨论犯罪活动

何指在“There”的会议上,众被告及他们的两名友人讨论不同犯罪活动,曾讨论如何运毒,惟遭主控官截停。何之后被问及会议还会谈论甚么事时,她即迟疑片刻,并抖著身子说:“讨论点样⋯讨论有咩活动⋯犯罪活动。”她又指,会议不定期举行,最长试过开会两小时。

何续指,2015年约10月、11月,她因与男友及家人閙翻,“唔想对住佢哋”,并得曾祥欣批准而搬入案发工厦DAN6一单位,与众被告及他们的两名男女友人同住。

死者张万里又名“阿J”。(资料图片)

会上提杀“阿J”可获3千万美金

何指,起初搬入时她与首及次被告睡在阁楼一层,当第三被告张善恒(阿K)于2015年万圣节之后搬入单位后,次被告搬到楼下睡,第三被告则睡在阁楼的一层。

及至2015年年底,众被告开始在“There”的会议上讨论“要杀咗阿J”,曾又提过“杀咗阿J会有3000万美金”,又指钱会由“There”提供,但何指一直以为众被告“讲笑”而没有认真记下,亦不记得众被告在会议上讨讲的细节。

案发日早上讨论下手方法

何指,案发当天她与男友约会后至早上9时才回到涉案单位,当时单位没有特别,次被告仍在客厅睡觉,首及第三被告在阁楼用电脑,她便问首被告在做甚么,他回答在找地方杀“阿J”及埋葬,何仍以为对方在说笑,并在阁楼的床褥上玩电话。

她之首被告之后向她说,第三被告坐的士时,想到如何杀“阿J”,又再提到杀人可得3000万美元。何指,首及第三被告之后继续讨论使用哥罗芳焗晕死者,及将酒精打入死者身上佯装他喝醉。

“小草”与三名被告同住于Dan6一单位。(资料图片)

阁楼上只有一张床褥

何称她一直未有理会他们,惟首被告之后问她应在何处弃尸,她随口说大屿山。主控问她为何会这样说,何说:“因为第二日打算同男朋友去大屿山。”

据了解,单位的阁楼只有一张床褥舖地,而首及第三被告案发时使用的电脑,则在床褥附近,案发时阁楼一层非常杂乱,杂物满布地上。

三名男被告曾祥欣(26岁)、刘锡豪(21岁)及张善恒(23岁),报称无业,被控于2016年3月4日在荃湾灰窰角街DAN6的工厦单位内,谋杀男子张万里(28岁)。聆讯明续,“小草”将继续作供。

案件编号: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