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拒设公众龛位轮候册 新龛位设廿年期限 逾期年半将移走骨灰
本港的骨灰龛位向来僧多粥少,在人口日渐老化的情况下更引人关注。早前有意见,建议政府设立公众龛位轮候名单,以先到先得方式排龛位,惟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当局反对采纳该建议,指建议不公平,又担心有人会转售公众龛位图利。
另外,政府亦建议将骨灰安置期由永久使用,改为设20年期限,期满后可每10年续期一次,若逾期一年半无续期,当局会移走其龛位内的的骨灰,以适当方式处置。
港府:“先到先得”轮候册 对迟离世者不公
对于坊间有意见指,应设立公众龛位轮候名单,以先到先得形式排龛位,政府在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明确表示,不会考虑该建议。当局估计未来20年,累计火化宗数约为110万,但即使地区为本的骨灰安置所计划落成,亦只能增加约80到90万左右公众龛位供应,未能完全满足需求。
当局认为,先到先得的方式对后来离世的人不公平,而以固定土地安放骨灰亦并非可持续的骨灰处理方法,政府亦担心有人轮候到公众龛位后会转售图利,有可能助长炒卖市场,因此反对建议。当局又建议采用电脑抽签编配新龛位,并在文件中引述廉政公署指,以电脑抽签方式随机编配龛位是理想的安排。
新龛位设廿年期限 逾期年半不续期 骨灰将被移走
现时标准龛位和大型龛位的售价分别为2,800元和3,600元,付费后可永久使用。惟立法会文件显示,政府建议今年底起编配的新龛位将设20年期限,限期届满后每10年可续期一次。当局会在骨灰安放期限届满前一年及半年,以手机短讯、电邮或其他合适方式提醒相关人士续期。
到期后若无人续期或清理龛位,而当局以公告形式刊宪、刊报都联络不到相关人士的话,年期届满一年半后,食环署会将龛位内骨灰移走,腾空龛位重新编配。当局强调,会以合适方法处理移走的骨灰,亦会妥善纪录被移走骨灰的最终处理方式和地点。
目前七区区议会,包括沙田、北区、南区、离岛、荃湾、观塘和油尖旺等,全部原则上支持采用龛位可续期的安排,政府将在未来两个月咨询余下11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