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音乐导师指草案有罚则无指引 提三疑问忧影响表达自由
港府公布《国歌法》本地立法的草拟内容,交由立法会本周五(23日)讨论。香港音乐导师工会日前发声明,批评立法内容践踏和扭曲艺术。工会主席黄颕之及副主席刘彦昭接受专访时表示,目前草案内容只确认罚则,惟对实际操作的指引“简陋”,尤其无定义何谓“贬损”及适当场合等,且无交代执法准则及部门权力,反而不能真正传递国歌原意,被形式凌驾“背诵地演绎”,质疑即使是“真诚”地奏唱亦可能不自觉堕法网,在畏惧气氛下,形同“思想审查”,完全违背艺术的核心价值。
质疑一︰谁为“贬损”下定义 如何界定“恶搞”?
“有人对政权、对民族、对政治思想有不同意见,他可能需要用第二种方式、歌词去演唱国歌先表达到自己,但法例不容许就出事啦。”刘彦昭为编曲作家,亦是钢琴及低音结他手,不时亦会担任演唱会伴奏。他指数年前的舞台剧《女儿红》,主要是探讨性别及社会议题,其中一幕为讽刺“水货客”,故为过场音乐改编了“摇滚版”的中国国歌。
他指,网上流传的《朋友妻进行曲》,恶搞版歌词涉及色情成分,又如委内瑞拉数年前迎接中国领导人时所奏唱的中国国歌“跑调”及出错,有人把该错误版本抄成乐谱,若在《国歌法》本地立法下,“纯粹我个人意见,委内瑞拉军乐队无贬损意味,但是当你抄出来重新演奏,好明显是贬损的。”
他们认为,如此教学上亦一定只能教一种意识形态。刘彦昭认为︰“这头教小朋友要真诚,你不好造作,你要真诚对人、对自己,但那头我就教你一定要尊重国歌,但对于中港政府、共产党有不同看法,对于国歌内容有不同看法,或者对国歌的演绎有不同看法,但却被禁止真诚地表达,个教育割裂了……我作为音乐人,好担心这种割裂,我们做音乐人好讲求,所弹所唱要与个心合一。”
质疑三︰交由哪个部门执法?
另外,他们提出多种场景,仍未知是否属违反《国歌法》,如用国歌做手机铃声、过往有内地游客为表达不满在香港街道播国歌等,而且草拟内容所见的字眼,比较内地法例列明交由公安机构处理,并用“构成罪行”的字眼,香港版本则无交代由什么部门跟进,并将有关不符规格的行为形容是“即属犯罪”,质疑无清晰指引及准则,忧酿成恐惧,批评特首林郑月娥指无必要公众咨询的讲法,指与《国旗法》等不同,音乐无处不在,惟无公听会等,业界无渠道反映意见。
拟发起联署引起公众关注
他们认为音乐艺术的核心在于心灵释放及表达讯息,贵乎真诚及自由,如柴可夫斯基《1812序曲》有取材法国国歌《马赛曲》,不过《国歌法》规条限制了表演平台、媒介、演绎方式及使用自由,是背道而驰。刘彦昭认为,“有顾忌是不健康,(无)顾忌的意思不是指无的放矢,而是无所畏惧地表达想表达的东西、负责任地表达。”工会将考虑发起联署,望引起公众关注。
香港音乐导师工会成立约一年,由约60名音乐教育界从业员组成,日前在该工会facebook专页发声明,批评《国歌法》践踏及扭曲艺术,并遏制表达自由,促请政府立即展开公众咨询、撤回建议文件,及呼吁市民讨论《国歌法》本地立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