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踢爆香港电讯六个客服中心违契 地政总署:发警告信

撰文: 罗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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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早前传真社报道指香港电讯七个电话机楼怀疑违反地契用途,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20日)表示,发现六个处所用作客户服务中心,涉嫌违反地契条款,正陆续向违契的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事项,否则会采取进一步执行契约条款行动。

香港电讯有6间客户服务中心的地段地契列明仅限用于“电话机楼”及其附属用途。(传真社图片)

短期内完成巡查铜锣湾礼顿道机楼

传真社早前报道指,香港电讯七个电话机楼怀疑违反地契用途,将机楼用地作客户服务中心使用。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表示,相关分区地政处已查核有关地契条款,并已完成巡查位于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元朗教育路、旺角弼街、荔枝角月轮街、上环德辅道中及湾仔轩尼诗道的六个机楼,发现处所用作客户服务中心,涉嫌违反地契条款。

地政总署表示,在参考法律意见后正陆续向违契的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纠正违契事项,否则署方会采取进一步执行契约条款行动,而铜锣湾礼顿道机楼的巡查,则有望相关分区地政处短期内完成。

香港电讯将申请短期豁免书

就上述七个电话机楼,地政总署表示,已获悉业权人会就四个个案提出短期豁免书或许可申请,容许有别于有关地契准许的用途;地政总署重申,会按既定机制处理,如获批准亦会收取行政费用和豁免费,及追溯违契事项由开始至获批豁免期间,以市值租金计算的豁免限制费。

若业权人于限期内未有作出纠正,地政总署表示,会将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即俗称“钉契”,并且保留采取进一步执行契约条款行动的权利;即使违契情况经纠正,日后如被发现仍继续违反地契用途,署方会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包括将有关土地重收或将有关物业的权益转归政府、或根据法律意见进行民事诉讼。

巡查“事先将扬”原因是......

对于传真社报道指分区地政处在巡查之前,向业权人作出通知,地政总署表示,一般巡查不会事先通知业权人;然而,由于地政总署是按土地契约条款行事,并无法例赋予署方职员在未经许可下进入私人处所进行巡查的权力,因此如果署方职员未能进入该处所作实地视察及搜证,一般会在该处所留下联络便条或主动与业权人联络,以尽快另行安排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