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社》揭香港电讯6服务中心涉违地契 地政总署证半数违规

撰文: 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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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社》报道指出,目前共有10间客户服务中心的香港电讯(6823),其中位于元朗、荃湾、旺角、荔枝角、湾仔、铜锣湾及上环共7幅机楼用地设服务中心,至今营运已7年;《传真社》翻查地契发现,除了上环外,其余6个地段地契列明仅限用于“电话机楼”及其附属用途,涉嫌违反地契规定。
地政总署回复《传真社》时指,元朗、旺角及荃湾机楼未经申请下被用作客户服务中心用途,属违反地契,将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向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于限期内纠正违契用途。
香港电讯回应《传真社》报道则指,公司与地政署就电话机楼的土地用途有保持沟通,惟详情不便透露。

香港电讯有6间客户服务中心的地段地契列明仅限用于“电话机楼”及其附属用途。(传真社图片)

涉及近万平方呎楼面

《传真社》今天(15日)指,香港电讯(6823)目前有10间的客户服务中心,共有7间位于机楼用地,包括元朗、荃湾、旺角、荔枝角、湾仔、铜锣湾及上环;经翻查地契发现,除了上环外,其余6个地段地契列明只限用作“电话机楼”及其附属用途,不可作其他用途,更料涉及约9,500平方呎楼面面积。

地政总署:会发警告信要求纠正

地政总署接获《传真社》的查询后,派员巡查部分客户服务中心后证实,6间位于“电话机楼”及附属用途地段的客户服务中心,仍未获署方批准经营;而元朗机楼、旺角机楼、荃湾机楼未经申请下被用作客户服务中心用途,属违反地契。分区地政处会采取执行契约条款行动,包括向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于限期内纠正违契用途。

回复亦指出,湾仔骆克机楼、铜锣湾东区电讯大厦的低层地下至 11楼及荔枝角机楼的地契条款,列明相关地段可作“电话机楼”及“附属办公室”用途,署方将会与业权人安排实地巡查,研究有否违反地契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