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结束一党专政”口号或禁选立法会? 林郑:选举主任决定
撰文: 潘希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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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今日表示,“结束一党专政”言论或违反国家宪法,认为有意参选立法会的人士要考虑结果。
特首林郑月娥被问到此事时指,没有正面回应叫“结束一党专政”会否不符参选资格,仅称参选立法会的资格问题需按照法律处理,并交由选举主任作出有关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认为在“结束一党专政”的说法,或跟宪法新修订的内容以及《基本法》抵触,想参选立法会的人要考虑。
他指参选立法会需要表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别行政区,而《基本法》源于宪法,而宪法修订增加的内容,说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是要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肯定中国共产党不只是执政党,亦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连在一起。
林郑今日被记者问及此事时重申,过去已多次指出,就参选立法会选举的资格问题,需要按照法律处理。她指,当出现选举时,要视乎当时的法律要求,及审视每名参选人的相关证据后,由选举主任作出有关决定。她亦重申,提倡港独等言论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