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新规条?谭耀宗:叫“结束一党专政”或违宪、不符参选立会资格
撰文: 庄恭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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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日前表决通过宪法修正草案,包括在宪法第一条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19日表示,宪法修订后,进一步肯定了中国共产党的地位,今后倘有人再叫“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 或已违反宪法及基本法。
被问到会否影响参选立法会资格,他说,应交由选举主任考虑。
过去本港的大型游行示威中,社民连及支联会等政团都曾呼叫“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惟刚当选全国人大常委的谭耀宗表示,人大通过修宪后,进一步确立共产党是国家的执政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紧密扣在一起,今后倘有人再提及“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可能与宪法及基本法相抵触。
被问到叫“结束一党专政”的人能否参选立法会或被追溯,谭耀宗表示,这个问应由选举主任考虑。他强调只是传媒问起,才表达个人看法,并非传递中央官员的意思。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荣誉会长郑耀棠批评,叫“结束一党专政”不符现实,指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来的成绩有目共睹。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立法会议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参选人要声明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特区。两者皆没有提及须拥护宪法。
内地官媒《人民日报》早前发表文章称,在宪法第一条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为了决不容许出现任何动摇中共领导地位的现象,又指新增内容已包含“禁止破坏党的领导”内涵,强化中共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对反对、攻击和颠覆中共领导的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并且为惩处这些行为提供明确的宪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