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DQ案】政府已就补选结果刊宪 申请人暂不要求禁区任议员
撰文: 许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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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当选立法会议员的区诺轩,因被指曾烧《基本法》,遭一名港岛区选民入禀申请司法覆核,并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希望禁止区诺轩宣誓就职。案件今在高等法院进行聆讯指示,但由于政府已就区当选一事刊宪,申请人暂不申请禁制令,而法庭亦定本月28日开庭,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申请人为的士司机从业员总会秘书长黄大海,答辩人区诺轩及港岛区选举主任邓如欣。
申请人的律师今在聆讯时指,由于政府今日已就上周日举行的补选的选举结果刊宪,故不再就政府将选举结果刊宪申请临时禁制令,同意待是次案件如有裁决后,才要求法庭向政府颁令修正刊宪结果。
区质疑申请人非合适申请人选
法官表示得悉答辩人质疑是次争议是否需用到司法覆核来处理,如选举呈请是否亦是可行方法,及申请人是否合适人选挑战选举结果。申请人律师则指,认为司法覆核是唯一的方法。法官将案押后至3月28日让双方陈词,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案件编号:HCAL 409/2018